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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會發生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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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會發生地震?現在有多種解釋,根本原因還未全搞清楚,但產生地震的直接原因是明確的,那就是地下的岩石受到力(機械力)的作用,產生了破裂。從這個破裂處傳出地震波,它經過哪裏哪裏就發生震動。這個傳出地震波的破裂處被稱為震源。對許多地震的觀測結果表明,大多數地震發生在地下早就存在斷裂的地方。有人統計過,我國7級以上的地震有80%以上發生於地下存在斷裂的地帶,因為原先就破裂過,是岩層中脆弱的部位,因此容易再次破裂。

我們腳下的大地,不管它在各處的外貌如何不同,它的主體都是由岩石構成的。這些岩石包住了整個地球,形成了一個堅硬的圈層,厚度約有100千米,對地球整個體積來講,雖然是薄薄的一層,但對我們來說則已是很厚的了。人們根據岩石性質的不同,又把這個岩石圈層劃分為若幹層,最外邊的部分是我們常說的地殼,它的平均厚度大約為17千米,大陸部分比較厚,山區高原更厚,在海洋底下則較薄。

絕大多數地震的震源在岩石圈層,特別是地殼之中,而且主要分布在地下5—20千米這一帶。近年來,我國邢台、海城、唐山等地發生的地震,震源深度都在這個範圍以內。

岩石是堅硬的,岩石構成的大地、山嶽也顯得很安穩,自古以來就有“堅如磐石”“泰山”的說法。那為什麽岩石也會破裂、動搖呢?我們說,正因為岩石是堅硬的,所以它會破裂。把一塊軟麵團扭成麻花,它的表麵看不到裂紋,因為它在受力時容易改變形狀,因此表麵不易破裂。“抽刀斷水水更流”,沒有固定形狀的**,更無所謂破裂。岩石則不然,它不容易改變形狀,受到外來力量的作用時,能在一定程度上適應,超出這一限度就破裂了。例如,人們曾對一種大理岩進行試驗:在通常條件下施加壓力時,每平方厘米的麵積上達到1.3×104牛時,這種大理岩形狀雖有改變但仍不破裂;若壓力一超過這個極限,它馬上就破裂了;如果同時受到拉力、扭力的作用,它抵抗破壞的能力還要差些。因此,隻要地下有足夠的力量,磐石也是要破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