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禮物
閉門宅家,亂翻雜書,排遣時日,發現書架上好多書並沒有認真看過,甚至買來後就束之高閣,根本沒再動過。常風先生的《逝水集》,便是其中之一。說來慚愧,這是1995年遼寧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一本舊書,25年了,封麵猶新,卻積滿塵埃。
讀《逝水集》,有一篇《回憶葉公超先生》。常風先生在清華大學外國文學係讀書時,是葉公超先生的學生,往來很多,記述翔實,回憶中細節很多。其中說到這樣一個細節,即1930年,葉公超先生新婚,唯一醒目的禮物是“書架上一排十來本紅皮脊燙金的字和圖案十分耀眼的書”。這是一套《蘭姆全集》和一本《蘭姆傳》,是胡適、溫源寧等十位朋友送給葉先生的新婚禮物。他們知道葉先生最喜歡讀蘭姆。
這個新婚禮物,讓我心頭微微一動。
每一個時代,都有屬於那個時代特色的新婚禮物。這是專屬於葉公超時代的新婚禮物。
記得我們那個時代的新婚禮物,一般是印著牡丹大紅花的臉盆、痰盂和印著毛主席畫像或語錄的暖水瓶。那是20世紀60年代末和70年代的風俗。時代飛速變化,新婚禮物也隨之變化,現如今,早不需要什麽新婚禮物,而變為禮金,厚厚一遝子現金鼓脹脹地包在紅包裏,比什麽都更為實際、實惠、實用——我稱之為“三實”。新婚禮物,由物品到現金的華麗轉身,隱約體現了人們由精神到物質再到物欲的三級跳。新婚禮物的“三實”,不過是人生最外表層的那一層鍍漆而已。
常風先生的文章,讓我想起20世紀90年代的一件往事,那時,我的一個朋友的孩子結婚,我送的新婚禮物,也是書。並不是我有意拙劣地效仿胡適等人送給葉公超先生那一套《蘭姆全集》,因為那時我還沒有讀過常風先生的《逝水集》,盡管書擺在書架上。隻是因為我的這位朋友和我一樣喜歡文學,尤其喜歡舊體詩,常常寫詩,唱和往來,影響得他的孩子也很喜歡舊體詩,而且,還常和我們摻和一起,彼此交流很多。我是看著這孩子長大的,自以為很了解他,便買了一套三卷本的《唐詩選》,在扉頁上題寫了一首七律贈送新郎新娘,最後,還鄭重其事地蓋上一枚紅印章。然後,給書係上紅綢帶,打上蝴蝶結,自以為比送別的什麽禮物,都超塵拔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