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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三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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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課

小學教我音樂課的老師姓汪,是個老太太。不過,小孩子的眼睛常常看不準,因為那時自己太小,容易把比自己大許多的大人都看成老人。

她很胖,個子不高,但麵容白皙,長得很好看,是那種家境很好又很會保養的人,這在全校的老師中很是顯眼。不過,這也是我自以為是的猜測,小孩子看人常常走眼。

那時,我們學校有一架腳踏式風琴,每次上音樂課時,幾個同學把它搬到教室裏來。汪老師用腳踩著風琴的踏板,用手彈著風琴的琴鍵,張著圓圓的嘴巴,教我們唱歌,她先唱一句,再讓我們跟著她唱一句。我們搖頭晃腦唱歌的樣子,比在別的課堂上,更像孩子。風琴,在一節音樂課上,幾乎始終不停地響著,如果不是有同學說話或做小動作,汪老師是不會停下她的風琴的。風琴,是她的寵物,讓她愛不釋手,總有好聽的音符,像啁啾鳴叫的小鳥,從風琴裏飛出來。

小學音樂課上,汪老師教我們唱的《聽媽媽講那過去的事情》,印象最深,至今難忘。它應該算是汪老師的拿手好戲,也應該是我的童年之歌。

這首歌確實好聽,汪老師教得也確實是好,她教我們唱的時候一定要帶著感情,怎麽才叫作帶著感情呢?比如唱頭一句“月亮在白蓮花般的雲朵裏穿行”,一定要像真的看見有這麽美好的月亮在你麵前輕輕地飄動;唱“冬天的風雪狼一樣嚎叫,媽媽卻穿著破爛的單衣裳”,你眼前一定要出現這樣的情景,真的得有風雪打在你身上特別寒冷的感覺,真的看見媽媽穿著破爛的單衣裳凍得渾身打戰的樣子。眼前有這樣的畫麵,唱得才會帶有感情。

當然,離開小學已經六十多年了,這不是汪老師的原話,但意思是沒有錯的。這是我第一次聽到唱歌怎麽才能帶有感情的解釋,讓我信服,感到新鮮。如果說這也能算是藝術啟蒙的話,正是汪老師通過這首《聽媽媽講那過去的事情》,最早引我進入藝術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