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居家看了不少電影,現在很難完整想起一部,許多鏡頭糾纏一起,成為不期而遇的拚貼畫,仿佛我編這本集子時的感覺,以前寫的散文隨筆在我記憶裏亂竄,拒絕定型;也好像不認我是它的作者。忘了哪本電影,或許是個劇本,有個人在午後花園裏喃喃自語,幾個朋友剛走,朋友來的時候,他拿出影集,指著合影讓他們認領當年的自己或當年。此刻,他獨自翻看,翻到自己的一些照片,他實在難以追憶。我也想不起來我曾經寫過這些:這篇散文或那篇隨筆。於是我有個念頭,一個寫作者能夠記住的是他人作品呢還是自己作品?起碼在我這裏,在我腦中,別人的作品來得多些:魯迅《野草》,收入1924至1926年間所作散文詩23篇,書前有《題辭》1篇,1927 年7 月由北京北新書局初版,列為作者所編“烏合叢書”之一;《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古斯塔夫·勒龐;廢名《桃園》,寫了一個十三歲的小姑娘,她叫王阿毛,愛生病,愛美;“如此激烈地對邏輯實施改革到底是不是這麽好呢?但如果你不是個樂觀主義者,那麽,你的實用主義便一文不值;盡管他本人大肆否定哲學,但他斷言悲觀主義是‘永遠否定的精神’”,喬伊斯振振有詞而貝克特則說了個笑話:
顧客:上帝六天做好了世界,而您呢,您六個月居然沒有為我做好一條褲子。
裁縫:可是,先生,看看這世界,也看看您的褲子。
我用多年時間,斷斷續續寫出這本集子裏的散文隨筆,我看看這世界,先生,你看看穿褲子的雲。
這本集子名《茶話會》。“茶話會”這詞,很少說了。以前逢年過節要開個茶話會,有人退休,也要開個茶話會。我編完這本集子,似乎有退休之感,所以“茶話會”這詞,於我十分親切。也十分湊巧,因為第一輯寫的正是“茶”,第二輯寫的正是“話”,兩輯碰頭,一期一“會”:“不管如何,我還是喝了一杯茶,說了幾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