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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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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北朝係統而立國的唐朝的最初五十年代,本是一個尚質的時期,王、楊、盧、駱都是文章家,“四傑”這徽號,如果不是專為評文而設的,至少它的主要意義是指他們的賦和四六文。談詩而稱四傑,雖是很早的事,究竟隻能算借用。是借用,就難免有“削足適屨”和“掛一漏萬”的毛病了。

按通常的了解,詩中的四傑是唐詩開創期中負起了時代使命的四位作家,他們都年少而才高,官小而名大,行為都相當浪漫,遭遇尤其悲慘(四人中三人死於非命)——因為行為浪漫,所以受盡了人間的唾罵,因為遭遇悲慘,所以也贏得了不少的同情。依這樣一個概括,簡明,也就是膚淺的了解,“四傑”這徽號是滿可以適用的,但這也就是它的適用性的最大限度。超過了這限度,假如我們還問到:這四人集團中每個單元的個別情形和相互關係,尤其他們在唐詩發展的路線網裏,究竟代表著哪一條,或數條線,和這線在網的整個體係中所擔負的任務——假如問到這些方麵,“四傑”這徽號的功用與適合性,馬上就成問題了。因為詩中的四傑,並非一個單純的,統一的宗派,而是一個大宗中包孕著兩個小宗,而兩小宗之間,同點恐怕還不如異點多。因之,在討論問題時,“四傑”這名詞所能給我們的方便,恐怕也不如糾葛多。數字是個很方便的東西,也是個很麻煩的東西。既在某一觀點下湊成了一個數目,就不能由你在另一觀點下隨便拆開它。不能拆開,又不能廢棄它,所以就麻煩了。“四傑”這徽號,我們不能,也不想廢棄,可是我承認我是抱著“息事寧人”的苦衷來接受它的。

四傑無論在人的方麵,或詩的方麵,都天然形成兩組或兩派。先從人的方麵講起。

將四人的姓氏排成“王楊盧駱”這特定的順序,據說寓有品第文章的意義,這是我們熟知的事實。但除這人為的順序外,好像還有一個自然的順序,也常被人采用——那便是序齒的順序。我們疑心張說《裴公神道碑》“在選曹見駱賓王、盧照鄰、王勃、楊炯”,和郗雲卿《駱丞集序》“與盧照鄰、王勃、楊炯文詞齊名”,乃至杜詩“縱使盧王操翰墨”等語中的順序,都屬於這一類。嚴格的序齒應該是盧、駱、王、楊,其間盧、駱一組,王、楊一組,前者比後者平均大了十歲的光景。然則盧、駱的順序,在上揭張、郗二文裏為什麽都顛倒了呢?郗序是為了行文的方便,不用講。張碑,我想是為了心理的緣故,因為駱與裴(行儉)交情特別深,為裴作碑,自然首先想起駱來。也許駱赴選曹本在先,所以裴也先見到他。果然如此,則先駱後盧,是采用了另一事實作標準。但無論依哪個標準說,要緊的還是在張、郗兩文裏,前二人(駱、盧)與後二人(王、楊)之間的一道鴻溝(即平均十歲左右的差別),依然存在。所以即使張碑完全用的另一事實——赴選的先後作為標準,我們依然可以說,王、楊赴選在盧、駱之後,也正說明了他們年齡小了許多。實在,盧、駱與王、楊簡直可算作兩輩子人。據《唐會要》卷八二,“顯慶二年,詔征太白山人孫思邈入京,盧照鄰、宋令文、孟詵皆執師贄之禮。”令文是宋之問的父親,而之問是楊炯同僚的好友。盧與之問的父親同輩,而楊與之問本人同輩,那麽盧與楊豈不是不能同輩了嗎?明白了這一層,楊炯所謂“愧在盧前,恥居王後”,便有了確解。楊年紀比盧小得多,名字反在盧前,有愧不敢當之感,所以說“愧在盧前”,反之,他與王名分是同年,名字在王後,說“恥居王後”,正是不甘心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