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貴乎情。作文、講話都離不開情。狄德羅言道:“沒有感情這個品質,任何筆調都不能打動人心。”所謂抒情性語言,即通過語言把內心感情抒發出來,以表達自己的看法、主張並影響和打動他人。這種語言在文學創作中用得最多,很多優秀的詩歌、小說、散文之所以扣人心弦、令人著迷,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情”所致。比如,當我們讀到郭沫若的《鳳凰涅槃》、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高爾基的《海燕》等作品時,難道不曾為那火一般熾熱、潮一般洶湧的**而深深打動嗎?
然而,抒情並非文學作品的“專利”。公文雖然講究莊重平實,但它並非無情物,尤其是領導講話,既然它是麵對各種公眾場合,既然它要達到教育人、打動人、影響人、鼓舞人的目的,當然離不開使用充滿感情色彩的抒情語言。有的用於開頭,一開始就用感情渲染吸引聽眾注意力;有的用於主體部分某個關鍵層次或段落,形成奇峰突起之效;有的用於結尾,通過感情的抒發把全文推向**;也有的把抒情與敘事結合起來,字裏行間處處可見感情的流動,顯示出以情感人的獨特魅力。
不過,在領導講話中,抒情性語言應視需要而用,而不能濫用。有的同誌以為這種語言用得越多越好,越能顯示水平,越能讓聽眾感興趣,其實這是莫大的錯覺。比如,有的講話稿不看對象、不看場合、不看內容表達是否需要,動不動就是“回顧過去,我們豪情滿懷;展望未來,我們信心彌堅”“神聖的使命讓我們熱血沸騰,未來的召喚讓我們心潮激**”之類的抒情語言。抒情語言對於領導講話,很多情況下隻能是一種點綴,尤其是部署日常工作的講話不宜多用。紀念性講話、表彰性講話和有關禮儀應景性講話等,可以用得多一些,但也要用得恰到好處,符合領導者的身份和內容表達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