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應用文稿還有其他多種類型,修改的方法也多種多樣,這裏不能一一列舉。與此相關的另一個關鍵問題,就是提綱的修改。我們知道,除了那些有固定格式且篇幅短小的文稿外,凡內容較多、篇幅較長的文稿,都需先擬製寫作提綱,再組織文字;到了修改階段,如果改動麵較大,也往往涉及提綱的變動,甚至推倒重來。
擬提綱,即我們通常所說的“搭架子”,是在謀篇布局過程中,想清楚講幾個什麽問題、先講什麽後講什麽、確立什麽樣的主題和觀點等,然後把綱目、要點按一定的邏輯關係組織成文字。提綱包括總標題和小標題、層次的劃分和內容的分布,具體擬製方法又各有不同,有的是粗線條,隻列出一級小標題;有的是具體化,連二級、三級小標題,各層次要點,乃至開頭結尾怎麽寫,都一一列出。一般來說,提綱還是具體一點為好,這就像有了一份詳細、清晰的“施工圖”,寫起來就會順當一些。有些經過精心擬製的詳細提綱,稍加擴充就可成文,如果僅從節省篇幅的角度看,它差不多已經是一篇脈絡清楚、重點突出、文字精練的文稿了,這也說明了提綱擬製的極端重要性。
不過,無論多麽高明的寫手,都很難保證提綱擬製一次性成功,而會根據自己認識的不斷變化或他人的意見建議進行推敲調整,有時還會一改再改、變了又變。這裏要把握的基本問題是:
(一)看審題立意是否準確,主題是否突出、鮮明,主要觀點是否經得起推敲。這是寫作的先導,是斟酌和修改提綱時首先要考慮清楚的,否則,結構和提綱都將失去依據和方向。
(二)看“架子”結實不結實、緊湊不緊湊,各部分、各層次銜接照應是否自然和諧,防止布局鬆散、前後脫節、首尾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