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搞清楚標新立異的含義是什麽。按照通常的解釋,一是指觀點、見解與他人不一樣,新穎獨到,富有創意;二是指故意用新奇的方式來顯示自己與眾不同,吸引他人注意。在主流看法上,一般是肯定前者、否定後者,但是我認為,後者也未必全錯,隻要他所表達的東西的確有創新、有價值,個人的動機就無可厚非。就像鄭板橋作畫追求“領異標新二月花”,他當然是想讓自己的作品清新脫俗、獨樹一幟,顯得與眾不同。沒那真功夫,他想與眾不同還“不”不了呢!
領導同誌要求文稿有新意、有創意,這是正常的、必然的。尤其在當代,很多領導同誌思想解放,敢想敢幹,開拓創新意識比較強,喜歡獨立思考,喜歡用自己獨特的方式表達思想見解,而不喜歡人雲亦雲、重複雷同。這是一種可貴的特質,也是我們寫作中有時感到難以適應的地方。比如某篇稿子,按照領導要求作了修改,多了一些新意、新話,他又為何會覺得過於標新立異呢?這就要看,我們對“新”的認識和理解,是否偏離了領導的本意。一般來說,領導所要求的“新”,主要包括這樣幾方麵:一是主題和觀點新,這是最主要的。主題是全文的“靈魂”,觀點是文中的“眼睛”,它們最能反映領導者看問題的立場和方法,也最能檢驗領導者的思維能力和認識水平,有新意,就意味著有創見、有特色,能夠令人耳目一新,受到啟發和教益。二是內容新,無論敘事還是說理、表述決策還是布置工作,要切合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有新思路、新舉措、新辦法,有利於指導新實踐、解決新問題、開創新局麵。三是語言新,不照抄照搬,不咬文嚼字,清新自然,鮮活生動,為幹部群眾喜聞樂見。做到這幾條,我想“新”的目的就基本達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