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意圖,即某級組織或某個領導起草某份文稿的基本構想,其表現形式,或者是會議討論予以明確,或者是領導同誌向起草人員麵授。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領導意圖是我們起草的依據和遵循,必須得到全麵的貫徹和表達,所以一般不會出現明顯相背離的情況。但由於種種原因,與之相偏離的情況或多或少都會出現,即總體上沒有違背,但表述中有所變形走樣,比如不全麵、不清晰、不準確,等等。這樣就勢必造成寫作意圖不能得到全麵體現,領導當然不會滿意。
這種情況下,我們就要認真分析,找準原因,回到對領導意圖的領會和把握上來,看看是記錄上出了問題,還是理解上、表述上出了問題。
記錄上的問題,就是由於記錄不準、不全而導致寫作上的偏差。有經驗的同誌都知道,起草前聽取領導授意時,應原汁原味地把原話記錄下來,哪怕說得不是很清楚、很連貫,也要一字不漏地記,然後進行梳理、歸納、領會,寫作就有了依據和方向。但有的同誌不以為然,以為領導說的那些東西我都懂得,上級文件上、報刊上也有現成的,所以隻記大意,具體的內容不記。待到寫作時,突然想到某個地方要引用領導的原話原意,但本子上沒有記錄,回憶又回憶不起來了,再去問領導又怕挨批評,隻好按照大意勉強寫下去,這就難免偏離了領導意圖。如果是這樣,那就隻好去查找會議原始記錄或者其他同事的記錄,再不行就隻能硬著頭皮去問領導,挨批評就挨批評唄,誰叫你當初偷懶圖省事呢!
理解上的問題,那就要看對領導意圖領會得深不深、把握得準不準。領導交代寫作意圖,有時候很清楚很明白,一聽就懂,不需要揣測琢磨,按照他的思路寫下去,稿子基本能成;有時候則不然,領導以為交代得很清楚很明白了,但聽起來話裏有話、話外有音,其中包含著某些深刻的、我們未曾認識到的東西,要靠琢磨、聯想、推理才能領會得深透、表達得準確。而我們的問題往往就出現在這裏:有時是因為知識麵有限,對領導所說的東西似懂非懂、一知半解;有時是由於認識水平和實踐經驗的局限,領會不到領導意圖的深層含義;有時是由於悟性不高、理解不深,注意力僅僅放在領導意圖的語言表達上,不善於由此及彼、由淺入深地進行全麵把握、融會貫通。為此,就要對領導意圖進行再分析、再領會,把不懂的東西搞懂,把包含在語言深處的東西挖掘出來,使之在文稿中得以完整、準確的體現。當然,這隻是臨時性的補救,從根本上說,要靠紮實的知識功底和較高的悟性,做到“響鼓不用重槌敲”,對領導意圖心領神會,一點就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