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手筆是怎樣煉成的·修訂升級版·修改篇

二、繞不過的“五關六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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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文種的不同,文稿修改有難易之分。一般來說,那些有固定格式的短小公文,如請示、批複、函等,從起草到修改都不複雜,表述準確、合乎格式規範,領導簽發就可以了。屬於記述、知照性的文稿如紀要、通報、信息、公告等,相對也較簡單。而那些既無固定格式,又體量較大、分量較重的文稿,如決策部署類文件、規製性文件、領導講話、工作報告、中長期規劃等,從修改到定稿的環節就比較多,也複雜、麻煩得多。

初稿出爐後,首先要過的當然是自己修改這一關。因為凡屬這一類稿子,都很難一次性成功。即便是那些已經駕輕就熟的“大手筆”,也很難說每篇稿子都做到完美無缺,或多或少總會有需要修改打磨的地方;更何況,正因為他是“大手筆”,他的責任心更強,也更加愛惜自己的聲譽,對自己的要求就更高更嚴,更追求完美,所以初稿出來後再作大刪大改也是常有之事。“大手筆”尚且如此,作為一般文秘人員尤其是上崗新手,豈有不認真修改之理?

而且,自己改自己的稿子再怎麽認真也未必就能出“成品”。這不像搞文學創作或以個人名義寫文章,質量行不行、能不能定稿自己可以說了算,而還要經過一道道關卡,從送審稿到討論稿再到征求意見稿,從一稿二稿三稿直至N稿,反複修改,沒完沒了,簡直比關雲長“過五關斬六將”還艱難。

過領導的“法眼”是首要一關。一般來說,領導總比文秘人員見識多、水平高,而且他負有領導責任,必然要對稿子進行審查把關,發現有問題,有時是提出意見讓起草者改,有時是自己動筆改。這且不算,有些改過的稿子科長認為可以了,辦公室主任又認為還要改;辦公室主任認為可以了,秘書長又認為還要改;秘書長認為可以了,到了最高領導那兒說不定還要改。就這樣從下至上層層把關,從上至下級級照辦,最高領導不認可,就休想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