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開玩笑說,如果專就“同意”二字組織一場書法比賽,肯定很多領導幹部都能拿獎,即使不懂書法的領導,也不會比正兒八經的書法家差到哪裏去。
或許這話並非誇張,因為領導幹部寫這兩個字的頻次實在是太高了,每年、每月、每日有多少文稿要經他審定、簽發才能印發生效,所以那兩個字或行或草、或圓或方、或大或小、或粗或細,一般都寫得流暢而又瀟灑。當然,同樣流暢瀟灑的還有後麵那個高貴的名字。
然而這兩個字又是那麽珍貴、那麽難得。盡管我們在一次次的修改中絞盡腦汁、費盡心力,在一次次的失敗中頑強奮起、執著追求,但領導同誌似乎特別吝嗇這兩個字,不到一定時候他絕不會輕易簽下去。
是的,“同意”是結果,修改是過程,結果是豐滿的,而過程是骨感的,這樣就出現了文稿修改如何與領導要求相符合的問題。我們常常覺得某些稿子改得很苦、很難,苦就苦在這個地方,難也難在這個地方。我們常說文稿寫作要讓領導、基層幹部和人民群眾都滿意,其實首先就是要讓有權審定簽發這篇稿子的領導滿意。
那麽,怎樣才能讓領導滿意、得到那夢寐以求的“同意”二字呢?這就是個很複雜的多元多次方程,可以有多個不同的“解”。首先,從涉及的文稿類型看,除了法定公文,還有各種體裁的應用文,文種眾多,寫法各異;其次,從滿意的標準看,不同的領導對文稿會有不同的評判標準,各有所好,難以把握;再次,從修改的難易程度看,有的修改量小,有的修改量大,有的改一次兩次就能過關,有的改三次五次甚至十幾次幾十次還過不了關,而這一切都是圍繞著領導的要求來進行的。由此,就有許許多多具體的、複雜的、不可預見的問題需要我們去麵對和解決,領導講話稿和某些重要文稿的修改尤其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