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找感覺與查問題是同步進行的。所不同的是,找感覺獲得的隻是初步印象、感性認識,有些一般性的、表麵性的小問題,如錯別字、用詞不當和語法毛病等,可以邊查邊改。而某些複雜的、深層次的、難度較大的問題,則一時難以認定和改正過來。所以,要對這些問題作出標記、以防遺漏,而後進行分析梳理,弄清楚屬於哪個方麵的問題,放“矢”之“的”在何處。
從總體上說,查問題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麵:一查是否合乎中央大政方針和上級決策部署,是否存在與之相違背、相脫離的問題;二查是否合乎發文目的和領導意圖,是否存在表述不準確、不完整、不清晰的問題;三查是否合乎客觀實際,是否存在脫離實際、主觀臆斷的問題;四查主題、觀點是否準確、鮮明,是否存在模糊、偏頗的問題;五查結構是否嚴謹、層次是否分明,是否存在鬆散、雜亂的問題;六查語言文字是否簡潔、通順,是否存在語法不通、措辭不當、虛華不實等方麵的問題;七查文種、格式是否合乎規範,存不存在違反行文規則的問題。這些方麵,其實不說大家也知道,關鍵是能不能把問題找準,找得準才能改得準、改得順、改得好。這方麵要注意克服和防止以下幾種偏向:
一是重文字方麵的問題,輕功能方麵的問題。無論何種文稿,文字固然重要,任何不通、不順、不準確、不規範的問題都是修改的對象。但相比而言,文稿的功能更為重要,任何坐而論道、誇誇其談、華而不實、不適應實踐需求的問題更是修改的重點對象。這就需要正確認識和把握文字與功能之間的關係,文字表達功能,功能又檢驗文字,文字本身不是結果,文字表達出來的功能才是我們所要關注的結果。有些同誌往往忽視這一點,隻注重查找文字方麵的問題,而忽視查找功能方麵的問題,這就必然導致修改時把注意力僅僅放在文字上,把大量時間和精力花在斟詞酌句、咬文嚼字上。殊不知,功能方麵的問題如果我們找不準、改不好,文字再規範、再漂亮,又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