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還記得30年前的那一天:我用一首詩作賺來的30元稿費,買回了一件外套和一件襯衣,從而結束了全校上萬名大學生中唯我一人穿打補丁衣服的寒酸相,讓遠在鄉下養豬賣菜為我掙學費的父母高興得掉下了眼淚。
從此我便一發而不可收,沒日沒夜沒完沒了地寫。寫了“豆腐塊”又寫“大塊頭”,賺了小錢又賺大錢。於是有了不薄的積蓄,有了老婆、電冰箱和彩電,然後又有了一個盼望名利雙收、出人頭地的“作家夢”。
“同意”二字雖然不是稿費,但它像心儀女孩的青睞一樣令人甜蜜和沉醉
可惜事與願違,後來我當了秘書,不僅沒時間搞創作了,而且辛辛苦苦寫了那麽多文章,累得半死不活還不算,還不能署個人姓名。當然也沒有稿費,能領點加班費補補煙錢茶資就算不錯啦!為此我懊悔過、消沉過,甚至有過辭職不幹的念頭。但事到如今又能怎樣呢?或許這就是命運的安排吧!稿費啊稿費,從此與你拜拜啦!
卻總是心有不甘。好不容易擺脫了稿費“回報”的**,卻又陷入對另一種“回報”的迷戀和追求,那就是:起草的文稿到了領導那兒能順利通過或基本通過,稿紙頭上能出現那熟悉的“同意”二字。局外人可能體會不到,這“回報”對於我們文秘人員是多麽珍貴多麽難得啊!它意味著自己的勞動成果被承認、寫作能力被肯定,它使我們覺得有成就感、自豪感,它會讓我們把寫作時所有的艱辛和煩惱忘得一幹二淨,會覺得心情特別暢快、渾身特別有勁兒,甚至會約上幾個同事躲進某個小酒店就著花生米和鹵鴨翅大醉一場!而對於我,它還會帶給我當年在郵局櫃台前清點稿費時那種難以言說的快感和滿足感!總之,在我們這些辛苦而又清苦的小秘書看來,“同意”二字雖然不是稿費,但它像陽光一樣讓人溫暖,像三伏天的冰淇淋一樣令人舒坦,像得到心儀女孩青睞一樣令人甜蜜和沉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