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不隻是文學藝術家的專利,秘書生活中同樣有她美麗的倩影和多情的“挑逗”
說到浪漫,人們自然而然會想起花前月下、柔情蜜意的美好愛情,想起婉轉悠揚、動人心弦的絕妙歌唱,想起充滿詩意、**奔放的藝術創造,想起無拘無束、自在風流的瀟灑人生……的確,無論作為性格、心境,還是行為舉止、工作生活方式,浪漫都是一種美好的存在;無論文人墨客、達官貴人,還是平民百姓,或多或少、或濃或淡都擁有浪漫的情懷。
然而,由於環境、職業、閱曆、文化水平和生活條件等種種的不同,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把浪漫發揮到極致。在文學藝術家那裏,浪漫當然有著廣闊的天空,那些豐富多彩的想象、大膽離奇的誇張、率性直白的抒情、**奔放的語言,可以無拘無束地振翅翱翔,所以才有了屈原、李白、湯顯祖,有了歌德、席勒、貝多芬、德拉克洛瓦和施特勞斯,有了古今中外那一件件流光溢彩、經久不衰的文學瑰寶和藝術奇葩。那麽,這是否意味著代表Romantic的繆斯之神隻是文學藝術領域的專利?在其他的領域和職業中,就不能有她的立足之地了?對此,各人隻能依據自己的習性、興趣和感悟,得出不同的答案。
我本人就曾遇到過這個問題。自小愛好文藝,喜歡浪漫式思維,且一直習練小說、散文、詩歌和音樂創作,幻想著一舉成名天下知。但現實偏偏和我過不去,畢業分配時要求去文聯而未成,卻走上了我並不情願的秘書崗位。心想這下完啦!當秘書,寫材料,純粹靠邏輯思維,且都是那些一本正經、枯燥乏味的官樣文章、遵命文章,我所喜愛和擅長的形象思維哪裏還用得上?而且,在如此莊嚴的首腦機關、如此嚴肅的工作崗位,我哪裏還能“浪漫”得起來?記得當時還寫下這樣一段酸溜溜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