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決策部署性文件指的是哪些文種?它們有何異同點?
答:決策部署性文件有多個文種,這裏主要指使用頻次較高的決定、意見、通知等三個文種。因為它們同屬於就某些工作或重大活動做出決策和安排部署的文件,所以把它們集中到一起來講。但這三個文種又有一定的區別:
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做出決策和部署,帶有較強的政策性、嚴肅性和權威性。這從“決定”二字的含義就可看得出來,“決”即決斷,“定”即確定,決定既出,必須嚴格執行。比如《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通常情況下,人們一看文件上有“決定”二字,就知道非同小可,有“大動作”出台了。
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較多帶有指導性。比如《中共××市委關於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縣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的意見》;此外還有用於貫徹上級精神的,如《中共××縣委關於貫徹省委八屆十次全會精神的若幹意見》《××市教育局貫徹省教育廳〈關於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的實施意見》。需要指出的是,“意見”的力度雖不如“決定”,但並不意味著不重要、可不執行。事實上,各級黨政機關部署工作用得較多的還是“意見”而不是“決定”。這就像使用武器一樣,常規武器經常要用,而尖端武器是不可隨便用的。
通知,有用於向下級布置工作的通知,有用於轉發上級文件的通知,有用於批轉、轉發下級或平級機關工作意見的通知。這裏隻說前一種,用於向下級布置工作的通知。它所布置的工作一般比較具體,多指某一件急需要辦的事,隨機性較強。如《××市人民政府關於堅決製止公路“三亂”的緊急通知》《××市農業局關於大力推廣良種良法的通知》。相對於“決定”“意見”,“通知”顯得靈活一些,內容可多可少,篇幅可長可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