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當說,機關文秘人員起草的調研文章,多數都是為決策服務的,至少作者的動機是這樣。如果是領導直接交辦,要你就某件事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初步意見,這種服務就更為直接了。所以執筆者們大都非常努力,想把文章寫好,以使自己的調研成果能為決策所采納,自己從中得到幾分成功的喜悅。但這裏所說的“有效地為領導決策服務”,當然是相對於“無效”而言,也就是說,有時你的調研成果未被重視和采納,你折騰老半天等於白費勁了。這的確是令人沮喪的事情。為什麽會這樣呢?這裏可能有多種情況,或者是題目抓得不對,或者是題目雖然抓對了但研究質量不行。但不管怎麽說,多數情況下,還是與你所提的決策建議不對路有關。現在我們就來探討一下如何使決策建議“對路”的問題。
領導決策的戰略性,要求決策建議要立足於解決全局中帶關鍵性的重大問題。任何一個地方、一個單位或係統,要做的工作包羅萬象,要全麵考慮、全麵部署各項工作,但作為領導特別是主要領導,他不可能“平推式”地思考問題,而總是抓住一至幾個重大問題進行謀劃和決策。這樣,提決策建議就不能著眼於那些次要的、對全局工作影響不大甚至是雞毛蒜皮的事情,而要圍繞領導的關注點來進行,以求“一拍即合”;或者站在領導的角度來想問題,以求“不謀而合”。舉個例子:某一段時間,某市市長多次往困難企業跑,平常在會議上、閑談中經常提到如何使企業擺脫困境的問題,這時候,市長的關注點和決策意向就十分明顯了,如果你能在這方麵提出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市長當然會予以采納。
領導決策的實用性,要求決策建議可行、可操作。決策是用於指導和推動工作的,它不僅要就某項工作提思路、交任務、定目標,還要提出與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否則這項決策就是空的,下級會覺得不好操作,難以執行。比如你提出“鼓勵社會力量辦學”這樣一條建議,光有這個題目是不夠的,僅僅停留於論述它的意義和作用也是不夠的。“社會力量”包括哪些方麵?如何“鼓勵”它們?要放寬哪些限製、給予哪些方麵的優惠政策?要注意哪些具體問題?這些方麵你都考慮到、設計好了,建議才有可能引起領導的重視。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也許領導會覺得這個題目雖然很好,但時機和條件還不成熟,暫緩考慮,那你的建議就“擱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