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這個問題也是製作提綱時就要充分考慮的。所謂“詳略得當”,就是對材料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配,區分哪些方麵詳寫,哪些方麵略寫,該詳寫的就寫得具體一些,甚至不惜占用較大篇幅;該略寫的就寫得簡單一些,或者幹脆一筆帶過,點到即止。詳略得當的好處是,使文章內容有輕有重,有主有次,疏密有致,重點突出,同時還節約篇幅。反之,如果詳略不分,就必然主次混淆,淹沒重點,使篇幅拉得很長。那麽,“詳”與“略”應怎樣把握呢?
——重點的部分要詳寫,非重點的部分可略寫。如一篇講話稿涉及經濟工作的方方麵麵,如果調整結構、創新科技、脫貧攻堅是當前工作的重點,則予以詳寫,其他工作可略寫。
——聽眾不太熟悉的東西要詳寫,熟悉的東西可略寫。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資本運作、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名詞、新知識,在聽眾接觸不多、知之不深甚至完全陌生的情況下,就要講得具體、明白一些;而聽眾所熟悉的知識和道理,就不必多花筆墨。
——新任務、新要求要詳寫,強調過多次的工作可略寫。比如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是黨中央做出的新的決策部署,全局性、戰略性很強,所以在闡釋其重大意義和提出貫徹意見時,就要講得詳細、透徹一些;其他經常在抓的常規性工作,強調一下就可以了,不必展開講。
——與本地本部門實際相符的東西要詳寫,不相符的東西可略寫。這主要指在貫徹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時要把握好。上級指示精神是麵向全局的,但有時與你這個局部的情況不一定完全符合,在這種情況下,對上級精神當然要全麵宣傳和貫徹,但要與本地實際相結合。比如上級部署國有企業“抓大放小”改革,如果你這個地方壓根兒就沒有大型企業,那就重點談如何放開搞活中小型企業,使之在市場經濟規律的作用下實現優勝劣汰,這樣才與實際情況合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