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文字基礎好,不一定能寫好機關文稿,隻能說具備了寫好機關文稿的條件。為什麽這樣說呢?起草機關文稿固然離不開紮實的文字基礎,包括怎樣立意、怎樣安排結構、怎樣遣詞造句等,但光有這些還遠遠不夠。作家、記者、語文教師們的文字基礎好不好?當然好,但他們在各自的領域盡可縱情發揮、占盡**,卻未必能寫好機關文稿。這是因為,機關文稿有其獨特的性質、特點和作用,起草機關文稿有其獨特的思維方式和寫作要求,如果把握得不好、不準,縱使你駕馭文字的能力再強,文章也未必能對得上路。而這種“把握”又非一朝一夕之功,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實踐和積累才能完成。為此,有必要將機關文稿與其他文章的特點做一比較:
——作用不同。顧名思義,機關文稿是為領導活動和社會實踐服務的,或作為決策的載體,或作為上呈下達的紐帶,或作為工作實踐的書麵反映,因而具有較強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指導性、實用性。比如領導講話和文件的作用,就是對某項工作或某項重大活動做出部署安排;調研報告的作用,是反映情況、分析問題、總結經驗或教訓,為決策提供依據。而其他文體如文學作品、理論文章、新聞報道等雖然都是為現實服務的,但都各自有其獨特的作用,不可混為一談。
——表達主體不同。機關文稿雖然由文字秘書執筆寫作,但不能夾雜個人的感情色彩,不能由個人想怎麽寫就怎麽寫,而必須按照領導的意圖,站在一級黨政組織或一個部門的角度想問題和提出問題。當然,個人的思想覺悟水平、是非觀念和好惡愛憎,會在寫作過程中有所反映,但最終都得納入正確的軌道,即充分體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立場上、方向上與上級保持一致,而不可能也不應該有個人的完全“自由”。退一步說,即使你在文稿中摻雜了某些個人的不同意見和看法,領導審稿把關時也會給你改掉。其他一些文體就不同了,文學作品可以直抒個人胸臆,學術研究文章可以坦陳一家之言,個人的情感和見解有著廣闊的發揮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