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同的講話稿有不同的寫作要求。從總體上來說,要把握好以下幾點:
(1)要符合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指示精神。任何一個地方和單位的工作都是在黨中央和上級黨委、政府領導下進行的,所以講話稿中必須貫徹黨的基本綱領、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貫徹上級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以此為依據來表達觀點和見解,提出任務和要求;即使提出帶創造性的政策措施,也要與上級精神相吻合,而不能相違背。
(2)要貫徹和符合領導意圖。講話是領導的講話,而不是起草者的講話,所以要按領導的意圖包括思路、觀點和提示去寫,發揮、創造也要依據領導的意圖來進行,而不能自己想怎麽寫就怎麽寫。這是因為,無論黨政領導也好,部門領導也好,主要領導也好,分管領導也好,他對所管轄的範圍和領導的工作負有責任,他看問題有自己的高度和角度,做工作有自己的思路和辦法,甚至在文字表述上、語言風格上還有自己的獨特要求,更何況多數領導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理論水平畢竟要比一般人高,脫離領導意圖,就可能做“無用功”,吃力不討好。
(3)要有較強的針對性和說服力。所謂針對性,就是緊扣會議主題,該解決什麽問題就講什麽問題,講深、講透、講到點子上,不要不著邊際地泛泛而談。所謂說服力,就是在提出某項任務或要求,解決某個問題時,要有理論依據、政策依據和事實依據,講清道理,以理服人,以使聽眾能夠理解和接受。
(4)要切合本地本部門的工作實際。無論提思路、亮觀點,還是交任務、提要求,都要堅持從實際出發,著眼於解決實際問題,千萬不能照抄照搬,不能人雲亦雲,使講話稿變成一堆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空話、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