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對這個問題很難說得全麵、準確,隻能說一些基本的、粗線條的東西。概括地講就是“五個符合”:
符合黨中央大政方針和上級黨政決策部署。這是講政治、守規矩、顧大局的必然要求,是文秘工作者必須遵守的鐵的紀律。任何文稿的起草,都應當堅定不移貫徹上級精神,嚴防出現相違背的現象。
符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政策法律的嚴肅性、權威性不容侵犯,特別是在推進全麵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文稿起草必須貫徹法治精神,體現法治原則,嚴防出現與法律相悖的觀點和言辭。涉及政策方麵的表述,必須與上級總的政策相吻合,不允許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那一套。
符合發文機關和領導同誌的意圖。前者是集體意圖,後者是個人意圖,實際上除了會議討論形成的集體意見外,領導個人意圖往往也代表著集體意圖,這種意圖就是我們起草文稿的依據和根本遵循。直白地說,領導意圖體現的就是“寫什麽”,文秘人員要做的就是“怎麽寫”,後者必須圍繞前者來進行,而不是文秘人員由著個人興趣想怎麽寫就怎麽寫。當然,這二者往往是結合進行的,領導交代意圖有時也會指示“怎麽寫”,文秘人員起草時也會幫助完善“寫什麽”,但主輔關係是清楚的。
符合客觀實際和實踐需求。符合客觀實際,即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反映情況、指出問題、提出意見等要與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相符,不能脫離實際說空話、大話、假話;符合實踐需求,即發揮以文輔政的作用,胸懷大局,能寫善謀,能夠提出解決問題、促進發展的科學可行的思路和辦法。能否做到這兩點,決定了文稿是否有實用價值。
符合公文寫作規範。寫作規範包括多個方麵,最基本的就是:主題鮮明,結構嚴謹,材料充實,層次分明,重點突出,語言樸素簡潔,適用文種正確。如果再往細處說,那就多了,因為後麵還將涉及,這裏就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