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向上創造,必先明白生命。生命是怎樣一回事呢?在這裏且先說:生命和生活是否有個分別?
生命與生活,在我說實際上是純然一回事;不過為說話方便計,每好將這件事打成兩截。所謂兩截,就是,一為體,一為用。其實這隻是勉強的分法,譬如以動言之,離開動力便沒有活動;離開活動就沒有動力,本是一回事。宇宙之所表現者雖紛繁萬狀,其實即體即用,也隻是一回事,並非另有本體。猶如說:我連續不斷的生活,就是“我”;不能將“我”與連續不斷的生活分為二。生命與生活隻是字樣不同,一為表體,一為表用而已。
“生”與“活”二字,意義相同,生即活,活亦即生。唯“生”“活”與“動”則有別。車輪轉,“動”也,但不能謂之“生”或“活”。所謂生活者,就是自動的意思;自動就是偶然。偶然就是不期然的、非必然的、說不出為什麽而然的。自動即從此開端動起——為第一動,不能更追問其所由然;再問則唯是許多外緣矣。
生命是什麽?就是活的相續。活就是向上創造。向上就是有類於自己自動地振作,就是活;活之來源,則不可知。如詩文書畫,興來從事,則覺特別靈活有神,此實莫名其所以然。特別靈活就是指著最人的向上創造,最少機械性。雖然在人的習慣上,其動的方式可以前後因襲,但此無礙於特別靈活,因為它是促進創造的。
一般人大都把生活看作是有意識的,生命當作是有目的的,這是錯誤。整個生命的本身是毫無目的的。有意識的生活,隻是我們生活的表麵。就人的一生那麽長的時間言之,仍以無意識生活為多。並且即在自己覺得好像有目的,其實仍是沒有目的。就一段一段瑣碎的生活上,分別目的與手段,是可以的;就整個生活說,沒法說目的——實在也沒有目的。如果要有目的,在有生之初就應當有了,後來現安上去一個目的就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