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在中國,有其同於他方之一般的情形,亦有其獨具之特殊的情形。文化都是以宗教開端,中國亦無例外,有如王治心《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所述,最早之圖騰崇拜、庶物崇拜、群神崇拜等,即其一般的情形。其自古相傳未斷之祭天祀祖,則須分別觀之,在周孔教化未興時,當亦為一種宗教,在周孔教化既興之後,表麵似無大改,而留心辨察實進入一特殊情形了。質言之,此後之中國文化,其中心便移到非宗教的周孔教化上,而祭天祀祖隻構成周孔教化之一條件而已。
往者胡石青先生論中國宗教[41],似未曾留心此分別,茲先引述其說,再申明我的意見。
胡先生列世界宗教為三大係:希伯來一係,印度一係,而外中國亦為一係。他說,“大教無名,唯中國係之宗教足以當之”,其內容“合天人,包萬有”,約舉要義則有三:(一)尊天。“天之大德日生”,“萬物本乎天”,人之存在,不能自外於天地。
(二)敬祖。“人為萬物之靈”,而“人本乎祖”,究本身之由來,不能自外於祖先。
(三)崇德報功。漁牧工農,宮室舟車,文物製度,凡吾人生活日用皆食古人創造之賜,要莫能外。——按祭孔應屬於此一則中。
此三原則,皆有充量誠信之價值,決不利用人民因理智不到而生畏懼之弱點,以別生作用。亦不規定入教之形式,不作教會之組織,以示拘束。與此不悖之各地習俗或外來宗教,亦不加幹涉,不事排斥,亙古不見宗教戰爭,故實為人類信仰中之唯一最正大最自由者。——以上均見胡著《人類主義初草》第一篇第三章。
胡先生一麵不把中國劃出於宗教範圍外,一麵亦不曾歪曲了中國的特殊事實,貶損了中國的特殊精神。這是一種很通的說法,我們未嚐不可以接受之。卻是我願點出:凡此所說,都是早經周孔轉過一道手而來的,恐怕不是古初原物。如我推斷,三千年前的中國不出一般之例,近三千年的中國,則當別論。胡先生似不免以近三千年的中國為準,而渾括三千年前的中國在內。以下接續申明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