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生的三路向

宗教是否可能之研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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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情誌方麵,固是常常有出世的這種傾向——宗教的要求——但是因這種傾向要求的緣故。必致對於知識方麵有叛離之勢。前頭我們講“超絕”“神秘”的時候,已經說明這個道理。這種叛離之勢,知識方麵自然是不容許,他是拒絕這種超絕的要求,反對神秘的傾向而要求一切都在知識範圍裏。沒有什麽除外。這兩種傾向要求既然如此的適相衝突,而人的生活是一個整的、統一的,不能走兩個方向的。假使這兩個方向都是不應否卻的,那麽,豈不是要強他分裂為二?但是兩下裏隻能迭為起伏的爭持,卻是絕不會分裂為二的。他隻有三條道:(一)情誌方麵的傾向要求得申,而知識方麵的被抑;(二)知識方麵的傾向要求得申,而情誌方麵的被抑;(三)於二者之間有個真正的妥協,即是走出一條二者並得申達而不相礙的路。

現在要問的就是第三條路走得出來走不出來。走得出來,宗教就可能;走不出來,而隻能走前兩條路,宗教就是不可能。第二條宗教的要求被抑,固然不成功宗教;就是第一條雖然成功宗教,卻是一時假立的,還要翻下來的;所以這兩條路的結果都是宗教不可能。而偏偏現前這許多宗教同一般人的宗教信仰,幾乎都是走第一條路而成功的,就是說,情誌方麵占了上風,知識退避被抑,糊糊塗塗的妥協而來,因這並非是真妥協,一旦感情冷靜、知識翻身,宗教就好像要倒下的樣子,所以大家就疑慮宗教是不可能的了。我們因此要問:人類生活的知識方麵果亦有宗教的可能嗎?

這現前大家所看見的同一般人的宗教信仰,使得大家的心目中有了一個宗教的格式:一則宗教信仰是不容你以常理推測批評的;二則所信仰的都尊尚絕對,而且能力特別大或無限,人要仰賴他;三則宗教對人都有很大束縛力,不容你同時再信仰別的,你要遷移改變也很難。這三條總起來。他一致的歸結就在詘抑人類的自己個性。蓋都為人有所不知——對外麵的宇宙或自己的人生——而宗教家造出個說法來解答他,這個解答在平時不見得就相信的,卻是在情誌不寧時有那疑問,就很容易的信受了,並且奉行他的教訓。宗教家原與信教的人在同一程度的社會。從這種程度的社會生出疑問還不過這個社會自己去答。所以他這個解說原非出於真的知識,自然要以常理不測為遮攔,這個遮攔的承受就是上邊所謂知識方麵的傾向要求被抑,也就是人的自己個性被詘抑。不可單看作知識被抑,實整個的自己被抑;知識方麵原無所謂抑不抑,所抑者是傾向要求,傾向要求實自己也。個性也。人當情誌不寧的時候,總要得所歸依,夫然後安,所以宗教都建立一個主宰,他們就一心托命了。這一心托命,自然又是人的自己的一個詘抑。他那不許懷貳,一麵也是宗教的自固,一麵還是安定人心,而人受他這種束縛,自然又是一個詘抑。這差不多是從許多小宗教一直到基督天方的一定格式,其間所差的不過在所不知的頗兩樣罷了:一種所不知的不是當真不可知,隻是他們知識沒到而已;那麽,他這種的“神秘”“超絕”“外乎理知”就算不得什麽神秘、超絕、外乎理知。例如那些雜亂崇拜許多神衹的,其神衹的存在和他的性質能力,都有超越世間之外,同非尋常道理所能測的意味,便是這類宗教所要求的“外乎理知”所在。但就事實去看,這類的“外乎理知”都是由於人有所不知而拿他所有的知識去造出來以應他情誌方麵的需要。譬如當初的人,不知打雷下雨是怎麽回事,於是就著他已有的知識去下解釋,說是有同人相仿的這麽一種東西,就是所謂神者在那裏做這件事情。所以你去看他那說法,他那所由造成的材料,總不出原有的知識範圍,如說雷響是打鼓……他那關係總在他的正需要上邊,如科舉時代拜文昌。他為衝開他現有的世界的狹迫,他就辟造這個,使情誌有活動的餘地。這是很顯然的。他不得不拒絕別人本乎知識的批評而傾向於“外乎理知”一麵。卻又仍舊適用知識的形式,成為一個觀念,同一片說辭,竟還以“外乎理知”這個東西納於理智範圍,自相謬戾,不知其不通。所以這種的“外乎理知”隻是知識的量不豐,理智未曾條達而有一種自相謬戾的現象。既沒有他所目為“外乎理知”的事實,而且“外乎理知”也不成其“外乎理知”。等到知識增進,於向所不知者而知道了,那麽,當初的所謂“外乎理知”,也隨即取銷了。像這類的宗教,其為走第一條路而成是不消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