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紹興十二年

建國公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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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瑗出宮的這一天是二月初七,這一天還發生了另外一件事,順便說一下。

這件事就是已故大臣李綱的家屬奉旨送還犀帶。鑒於宋金和議已成,宋王朝以後除去“歲貢”而外,逢年過節少不了還要給金國送禮的。禮品又無非金銀器物、珠寶珍玩。北宋的時候,宮中這些東西很多,隨手拿幾樣送出去倒無所謂。但經曆了靖康之難和揚州之劫以後,好東西都落入了金人之手,現在要給人家送禮,隻能多方搜求了。李綱這個人,在世的時候官家就一直很討厭;即便他死了,官家也仍然耿耿於懷。前些時,官家突然想到李綱在靖康和建炎年間主持抗金大局時,朝廷對他有過不少賞賜。朝廷對臣子的賞賜檔案上都有記載的,官家一查檔案,發現那些賞賜中間有三根貴重的犀帶。這樣的好東西,放在他家裏有什麽用?就下詔讓李綱的家屬送回來。當然名義上用的是一個“市”字,也就是買,因為朝廷給了幾貫銅錢作為補償。細心的讀者可以看到,此後官家接待金使時,好幾次送過犀帶一類的禮品,其中想必就有李綱家屬奉旨送還的那幾根。這種做法,幾百年以後又被金人的後輩發揚光大,且總結為兩句話:寧贈友邦,不與家奴。

回頭再說趙瑗出宮。關於這件事,《建炎以來係年要錄》中記載如是:

壬寅,詔建國公瑗出外第。

總共隻有十個字,簡略至極,波瀾不驚。

但事情本身並不像史書上記載的那樣平淡。如果一定要說平淡,也隻能這樣說:正是因為有了此前那些明爭暗鬥的不平淡,才有了二月初七這一天的平淡。

爭鬥的中心議題是出宮的禮儀。禮儀無小事,皇家更甚。趙瑗出宮的禮儀表麵上看都是一些細節問題,例如以後入宮時在哪兒上馬,在哪兒下馬,可以不可以騎馬進入宮門;參加朝會和典禮時的侍班幕次如何安排,是站在宗室的行列裏,還是站在皇子的位置上;扈從鑾駕出行時,行馬在太尉之前,還是在太尉之後;逢年過節要不要去太廟和景靈宮燒香叩頭(請不要小看這點“香火”,取得了這個資格,就意味著成了人家香火的傳承者),等等。但隱藏在這些細節背後的,則是承認不承認趙瑗皇子乃至皇儲的身份,可見茲體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