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紹興十二年

獻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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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官家來說,錢的問題還真不是問題。

就說太後回鑾這件事,當然用度浩繁,但進項也不少,四麵八方的獻助,如天花亂墜,簡直讓官家應接不暇。拍馬屁的訣竅,一個是要看得準,一個是要趕得早,這兩點有幸都被江南東路轉運使王包攬了。早在四月十八日,他就第一個站出來,“獻本司銀錢十萬緡兩,以助奉迎兩宮之費”。這裏順便交代一下,不是奉迎韋太後嗎?怎麽變成了“兩宮”呢?原來這次一起南歸的還有一個鄭太後,隻不過不是人,而是棺材——她五年前就死在金國了,但名義上還是要說奉迎“兩宮”。王是秦檜的大舅子,自會得風氣之先;江南東路轉運司又不差錢,拿公家的錢來博取皇上的歡心和個人的榮華富貴,比把錢直接放進自己的口袋還要合算,這種世界上最保險的投資,何樂而不為呢?官家當然很高興,但還是說了一通冠冕堂皇的話,要求下麵獻助的錢須在正常的賦稅之內,不得另外取之於民、增加群眾負擔,“庶幾副朕愛民之意”。這就有點自欺欺人了,轉運司的錢是從哪裏來的,不取之於民,難道他王某人還會掏自己的腰包不成?但不管怎麽說,此門一開,“自是四方率皆獻助矣”。各級州府自然都要有所表示,而出手又大都在三五萬之間,因為誰也不敢搶了王?的風頭。這就是說,即使是拍馬屁,也還有個資格問題,王?獻了十萬,你錢再多也隻能矮他一頭,等而下之。

半個月以後,朝廷發表了一批升遷的官員,其中有一個叫陳榷的人,原先是池州知州,這次“特遷一官”。在中央文件中,其他被提拔的官員都沒有說明理由,隻有在陳榷的名下多了一段獎諭,略雲:“時四方皆以奉迎東朝之故有所獻,並賜詔書獎諭尚書省言:‘池最小郡,而桷能體國。’故遷之。”東朝即東宮,亦指太後,漢代太後居長樂宮,在未央宮東,故有此稱。陳榷到底獻了多少錢,文件中沒有說,但肯定是癩蛤蟆墊床腳——硬撐,和池州的經濟實力嚴重不相稱。這又一次雄辯地證明,用老百姓的血汗錢來謀取官員個人的前程,不僅放之四海而皆準,而且怎樣做也不為過分。那麽官家此舉,是不是要把獻助之風更加廣泛深入地刮向基層呢?不好說。但其客觀效果應該不用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