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我帶著夜宵趕到了刑偵大隊。
和同事們飽餐戰飯,不過吳剛隊長似乎家裏有點事,他臨時請假回去了,所以給他的那份也被我們分吃了。
在化驗科同誌的努力下,那碎屑塑料袋被縫隙出來了,上麵有個小男孩的手指印,這是之前化驗科同誌告訴過我的。
如今我親自看了小男孩的身份,我卻大吃一驚。
“這個小男孩我見過!”
我立馬掏出了口袋裏的棒棒糖,這是我看他賺錢不容易,掏錢買下來了一枚棒棒糖,沒想到這碎屑居然和他有關係。
我又調查了沿路的監控設備。
這小男孩長期都在淮北街和南陵街道賣棒棒糖,由此可見,在這片區域發生的事,幾乎都逃不過這小男孩的眼睛。
為何單獨在馬蓉蓉出事的晚上,小男孩不在現場?
或者,馬蓉蓉在自殺前肯定有過掙紮,在這段時間裏,小男孩似乎看到了什麽可疑的人物?
“淩川,你怎麽了?”
“哦,沒事,這個案子我大概知道怎麽回事了。”我算是明白了一點,馬蓉蓉的案件絕不是自殺那麽簡單,在其中肯定有其他的緣由。
而這個時候,顧洛說她也有了新發現。
“淩川,現在線索,證據確鑿,我推斷宋喆就是最後凶手!”
“是嗎?你怎麽這麽肯定,證據呢?咱們辦案都講究證據的,要想判斷是宋喆的問題,那先把證據拿出來……”我一臉蒙圈的看著顧洛。
這小妮子,難道比我還搶先一步?
不應該啊,之前我看顧洛陷入了思維死角,她不可能從這種思維中突破,除非是案件破獲才有新發現。
“你想啊!從化驗科的資料顯示,這馬蓉蓉死前肯定是買過棒棒糖的,而宋喆卻忽略自己的女朋友,和其他男網友徹夜長談,你不覺得很古怪麽?”
“古怪什麽?”我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