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孤兒,徹徹底底的孤兒,跟我有一丁點血緣關係的人一個也沒有。
那是一個寒冷的冬天的深夜,萬籟俱靜,求生的本能或者說是嬰兒的本能,讓我哇哇大哭,也許我命大,也許隻是我的哭聲太大,震響了整個孤兒院。就這樣,才出生幾天就被所謂的爸媽拋棄在孤兒院門口我被院長媽媽檢回一條命。
在孤兒院一呆就是十一年,雖然身邊不缺少夥伴,慈愛的院長媽媽也彌補了一部分缺失的母愛,然而在孤兒院我依然過得不開心。從小我就知道我和別人不一樣,我羨慕那些有爹有媽的同學,哪怕他們挨打,我都羨慕。雖然學校裏老師一再強調不能歧視孤兒,然而,明文禁令也好,口頭強調也好,並不起作用,我依然受歧視,依然受欺負,隻是因為我無父無母。所以,在心裏一直有一個疙瘩——我要找到爸爸媽媽,我的親生父母。
2001年12月15日,我的“生日”,那一天,我逃出了孤兒院,踏上了漫漫尋親路。
如果現在可以後悔,我寧願我沒有逃出來。
尋找親生父母,比天方夜譚還天方夜譚,在外麵的生活讓我嚐盡了人世間的酸甜苦辣,做過叫花子,做過拾破亂的,做過小偷,做過很多很多你們不能想像我這個年齡段所做的事。日子一天一天在痛苦中熬過,我漸漸地屈從於苦難,漸漸地放棄了出逃的目的和任務,放棄了尋親。
能活下來,也許,就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奇跡?
七年寒暑,七年滄桑,現在我十八歲了。十八歲的女孩子,總還是想把自己收拾得好看一點,體麵一點。多少年來,我堅守著自己的底線,再苦再難,我拒絕從事那種職業,然而,生活並不會因為我的堅貞而給我另外的獎賞,相反,對我越來越苛刻。我的日子一天一天陷入窘境,陷入無法生活的邊緣。那天,我終於沒有拒絕掉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