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洵沒有去到銀樓畫舫。
他用了一夜的時間,摸索,思考,大致明白了事情的走向。此刻,他真的是薑辰峰了。他從鏡麵般的河水裏看見自己的倒影,那是一張曾經並不屬於他的臉,那張臉,英俊,完美無瑕,仿若是天神般光彩照人,那副身板,亦是頎長挺拔,跟他原來的粗短截然相反。他的錦衣,墨綠鑲邊,白色的袍子繡著一株淡雅的蘭草,銀質的護腕,襯著纖長而骨節分明的十指,這一切一切,都是書裏麵描繪的,獨屬於薑辰峰的俊朗。
他憑著對書中文字的記憶,進了葉荒城,找到薑府,府裏的家丁和丫鬟都對他行禮,稱他小少爺,他問他們現在是什麽年代了,他們都用一種“小少爺又不知到哪裏花天酒地喝得腦袋不清醒了吧”的表情看他。
此刻的年代,正和書中結尾處描述的一樣——比阿洵曾經生存的,足足早了一百年。
阿洵進入書的世界了。
他基本上有九成篤定自己的這個念頭。
他變成了薑辰峰,從外貌到聲音,甚至功夫和記憶,都是薑辰峰的。隻不過身為阿洵的那部分記憶還在,他有點激動,也有點害怕。可是一想到明天就能跟美人享宴遊河,這還是生平第一次受到如此尊貴的待遇,他興奮得全身的毛孔都在飛舞。
沐浴更衣——
就在阿洵除下銀質護腕的刹那,鏡子裏的他,突然發出一陣銀白色的光芒,轉瞬工夫,光芒消失,他變回了阿洵。
矮矮的,五官醜陋的阿洵。
他猛然嚇了一跳,重新將護腕戴上,一瞬間他又變成了英俊的薑辰峰,反複幾次,每一次都是在他摘掉護腕之後,他就是阿洵,戴上護腕,他才能是萬人迷薑辰峰。
翌日,阿洵沒有去赴約,銀樓畫舫中的富家小姐,傷心失望地等了很久,後來她才知道,就在她的薑辰峰前來與她相會的路上,怡紅院的如花姑娘勾走了薑辰峰的魂,薑辰峰流連溫柔鄉,被如花姑娘迷得七葷八素的,喝了整整十壇女兒紅,大醉三天三夜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