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識我時,我剛失戀,生活除了毒品,就剩下一片茫然,仿佛一個巨大的黑洞,吞噬著我的生命。
我認識他時,他剛失婚,他為她付出全部,到頭來,換得的卻是她的背叛。
同是天涯淪落人,我們成了冬天裏兩隻相偎著取暖的寒號鳥。有了他,我漸漸變得快樂,生活的勇氣一點一點地在恢複。他說:“我隻愛過兩個女人,你是我最後的一個女人。”他卻不快樂,就連他說他愛我的聲音都是如此的憂傷,憂傷得讓我不知所措。
兒子對他來說是另外一個生命,然而,他卻失去了兒子的撫養權。愛一個人會愛到什麽程度?會不會他痛苦的時候你比他更痛苦?可是,我安慰不了他。我恨她,我恨那個女人,是她讓我的愛人如此痛苦,是她剝奪了我愛人的幸福,我要她死!我要幫他奪回孩子!
我召集了那些小混混朋友,然後,平靜地約她出來。在我即將實施我的計劃時,我看到她是帶著孩子一起來的,如此天真無邪的孩子,怎麽忍心讓他失去媽媽?我放棄了。
他還是離開了我,他說:“我隻想完全地告別過去。”我知道留不住他,分別那天,我說:“你可以走,但是,我也可以等你,我會一直等到你來找我。”
我告訴自己在哪裏跌倒就要在哪裏爬起來,堅強點。可是我做不到。我沒有辦法忘記曾經的甜蜜。沒有他的日子,我完全迷失了自己。與其這樣痛苦地活下去,不如早一天結束自己,至少我不會傷心了。
為什麽我這樣委曲求全會換來今生的痛?我好恨好恨好恨!好像快要下雨了,就像我的心情一樣,陰冷冷的,似乎全世界都快要窒息了。
MINA:
多年以後,你會因為自己沒做傷害那個女人的事而感到慶幸。
你不能代替法律去懲罰任何人,也不能為了你的愛而去傷害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