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思想準備,我苦惱地發現自己懷孕了。
我在電話裏告訴他這個消息時,聽不出來他是喜是憂。第二天,他匆匆趕到我這裏,說:我們把孩子生下來吧。
我高興極了。我一直憧憬的婚姻就要隨著孩子的到來而到來。
我半喜半嬌地問他:“那我們什麽時候結婚呢?你看,我們什麽都還沒準備呢。”
我隻不過一句普通的話,卻被他作為沒法結婚的理由。
他說:“是啊,你看,我們什麽都還沒準備好,怎麽結婚呢?我爸媽說先把孩子生下來再說吧。”
我一聽這話,心裏便來氣。
結婚的事情,我都提了好多次,他都不置可否。這次,我堅決要求結婚。我說:“我不能當未婚媽媽,沒有結婚,你讓我帶著孩子怎麽過?”
他卻堅持他爸爸媽媽的意見。
他的行為讓我對生活失去信心,也讓我對他對感情失去向往,我們為此吵了又吵,我氣他不替我著想,一個女孩子怎麽可能在婚前沒名沒分地生孩子呢?他氣我不懂得體諒,說結婚是遲早之事,不一定非要在這個節骨眼上舉行。
僵持不下,憤怒之餘,我決定不要這個孩子。
但是,我的決定讓我的愛情徹底灰飛煙滅。
他的父母以此為借口,激烈反對我和他在一起。麵對強大的家庭阻力,他終於選擇放棄了我。
半年過去了,我依然還愛著他,隻是我和他再也回不到從前了。
MINA:
要麽控製情緒學會忘記,要麽犯賤到底找他央求:“再和我睡一次吧,讓我懷上小孩,然後生下他,這樣你父母就會同意我們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