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你說過,一個36歲的女人應該知道自己有什麽樣的生活、什麽樣的目標。
去年三月份我離婚後認識一個男孩子,跟我同年,但他沒有結過婚,我們分居兩個城市,但不時的小聚讓我感覺很快樂,兩個人在一起很好。
但是,又有一些事情讓我隱隱地不安。
他從來不提讓我認識他的朋友,甚至他家住在哪裏都沒告訴我。每次他來我這個城市,就住在我這裏,但是我去他那裏,他卻從來不讓我在那裏逗留。每一次,要麽匆匆小聚一會,要麽就是直接開車來我這裏。若是遇上他有事情,那麽,絕對是見不到他的。
我說我愛他。
但是,他從來不說他愛我。問了,他也隻是說:“我不知道愛還是不愛,我隻是覺得無法把握。”
我不明白他說無法把握指的是什麽,是我,是他,還是我們的未來?
不安一天天加重,重到我有時候都無法回避我自己。
我問他:“我們是不是可以見見彼此的家人朋友了?畢竟我們是光明正大地戀愛著,幹嗎不公開?幹嗎要藏藏掖掖的?”
每一次問,他都顯得不耐煩:“我們自己的事情,為什麽要告訴別人?如果談不下去,別人會怎麽講?”
他的話讓我有些惱火。我說:“那我們現在就談不下去了,我感覺不到踏實。”
他沉默,一副談不下去就談不下去的樣子。
那天,我打電話讓他來,他卻說累,想好好休息。可是到晚上,我們短信聊天時,他告訴我:“朋友喊我打牌,我打牌去了。”
看著短信,我呆了很久。我喊你你都不來,我連牌都不如,那我算什麽了?
我說:“如果有人跟你談,你就可以繼續談下去,就是談十年,你也不能確定兩個人是不是可以走下去,不能確定你愛不愛她。我沒有這麽多青春跟你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