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後帶著5歲的兒子與我媽一起生活。
有個年輕女孩介入了我們的生活,她是那種敢愛敢恨很瘋狂的人,盡管她身邊所有的親戚朋友都勸她不要和我在一起,她卻不聽,還說要從家裏出來,和我在外麵租房。
她很愛我,同時對性的需求特別旺盛,經常在我兒子上學後拉我到外麵開房,有時甚至邀我到她的辦公室去解決。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愛她,但我知道我很愛她的瘋狂,渴望每天都能夠與她見麵。但她的個性不是那種可以平淡過家庭生活的,更無法為人後母。我不知道該不該選擇她作為我以後人生的伴侶。
MINA:
你不急著結婚,兒子不急著找後媽,女孩也沒有要死要活催你娶她,你們保持現狀,享受每一天不就成了?
估計你對我這答案心知肚明,心知肚明還提問,不得不讓我懷疑起你的用心——親愛的,你不過是在炫耀。
你向對你中年失婚表示同情或者擔憂或者憐憫的人們提供了一間華美的櫥窗,展示給他們看離婚後不但日常生活舒適方便——媽媽的照顧一定比太太的照顧更體貼周到,而且**得意;年輕的瘋狂女孩一定比熟悉到**不再的太太令人滿意;離婚沒有讓你失去兒子,兒子居然也不影響你和年輕女孩的羅曼史——哦,除此之外,你還在悄悄炫耀一件事情——雖然人到中年,但是你對付一個欲求旺盛的年輕女孩綽綽有餘,你身體好。
我仿佛看到了你開始緊皺眉頭,想辯解說我沒理解你的痛苦——你遇上了一個在性事上棒極了的女孩,但是生活光有性是不行的,你捧著她像是捧著燙手山芋,不知道該留還是該丟——這樣說,你該是在點頭了吧?唉,先生,對不起,如果你這樣想,那麽就太自以為是了。
想離家出走和你一起租房住不代表打算接受你的母親、兒子、前妻以及三姑六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