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如果他令他周圍百分之九十的人交口稱讚,那他距離十全十美也就不遠了。
白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我是一個驕傲的人,或者說是一個不會抬眼看人的人,但是,在他麵前,我能做的就是低眉順目。他是童話中的王子,可我卻不是童話裏那個公主。
遇到他之前,我有過多少次戀愛,隻有最好的閨中密友掰著指頭能幫我數清。雖然,他選擇了我,但是,麵對他的優秀,我一直不安,一直為自己的過去而羞愧。我好恨自己不是那種羔羊般潔白的女孩,我越是掩藏,越是害怕,萬一被他知道我有如此不堪過去,他會怎麽看我?他會離開我嗎?
思來想去,覺得隻有坦白才能從寬,隻有主動坦白,才能洗去一點我斑駁的過往,隻有主動坦白,也許才能得到他的寬恕。
但是,我想錯了,當我將我的過去和盤托出時,他沉默了,那一刻空氣都仿佛靜止。我幾乎停止了呼吸,等待著他的發落。
他終於說話了:對不起,你讓我冷靜一下,你和我想象的太不一樣。
冷靜的結果是他選擇了放手。
坦白,難道錯了嘛嗎?
MINA:
噓,能瞞就瞞,能忘就忘,別老惦記著自己那點兒過往。
既然不能拿柄剪刀將過去給剪斷,或者把自己敲成失憶人,可以像小說《暗店街》開頭那樣“我的過去,一片朦朧”——既然不能這樣,那麽,換個男人愛吧,反正這種令一方自慚形穢的愛情也維持不了幾天。
原本隻有你認為自己不羔羊,現在,連男友也知道了。男友很錯愕,也很震驚,還有點傷心。唉,何苦來著,平時拚死地捂著自己的秘密,像是少年時到處藏的日記本,藏啊藏,卻在某天將它們全部交給自己喜歡的對象,嚴肅如等生死判:“等你了解更全麵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