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多嗔及怨結者,十方現在諸佛世尊皆應見我。當作是念:一石何此人欲求菩提而生嗔恚及以怨結?此愚癡人,以嗔恨故,於自諸苦不能解脫,何由能救一切眾生?
(《華嚴經·修慈分》)
這段話的意思是:我如果心裏有很多怨恨又四處結怨,那麽所有的佛菩薩都會看見我。他們應當這樣想:為什麽這個人又想證菩提(成佛),又有那麽多怨恨?這是個大傻瓜,因為他的怨恨,他就身陷苦中不能解脫,又怎麽能去救一切眾生?
弘一法師手錄本段經文,其義為“無恨”,與上兩段經文有緊密關聯:第一段講“懺悔”,這是根本;第二段講“歡喜”,這是根基;本處講“無恨”,這是根據。三段話一一遞生,非常重要。
“懺悔”之為根本,是人性複善。
“歡喜”之為根基,是佛性確立。
“無恨”之為根據,最難得,是“考核過關”。
上天總是照我們心裏所信的審判我們,善人上天堂,惡人下地獄,毫發不爽。一個人無怨無恨,那麽說明他真的有善了,敬天了,在去往天堂的門口他考核過關,可以發門票了。(《聖經》上耶穌基督告訴他的門徒:如果你在禱告時想到與人不和,那麽趕緊去與人和好,上天看著你這樣是好的。
“恨”,表麵上是恨人,其實是恨自己能力不夠,運氣不好。有了“限”,人就會自暴自棄。《長恨歌》的最後一句:“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想想看,這恨原是自家種下的,與天地沒有絲毫關係。前幾年我妹妹在大學裏做論文,向我問起楊貴妃與唐明皇之事。當時我未回答圓滿,今日可以試言之了:唐明皇納楊貴妃,是公公娶兒媳,**之事,罪孽深重,他們日後的一切苦厄皆由此來,並不怨安祿山也並不怨楊國忠,是他們自己有罪。唐明皇賜死楊貴妃,想自己終結這段孽緣,但他再次犯了大罪:他不應再殺人。你看,大唐帝國的崩潰源自大唐帝王的罪惡,他還有什麽可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