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即位後,隻用了短短十幾年,就在隋朝的廢墟和初唐的動亂狀態下,帶領國家不斷發展,使百姓終於過上了安居樂業的生活。這不僅是因為唐太宗重視曆史,善於從曆史中借鑒經驗,也不僅是因為唐太宗崇儒尊禮,還因為唐太宗建立、健全了法律法規,從而推動了社會發展。在執行法律、法規的過程中,唐太宗始終堅持“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原則,公平對待每一個人。即便這種公平是相對的,也能讓國家實現大治,讓民眾實現安居樂業。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唐太宗之所以能夠實現貞觀之治,與他堅持施行法治建設密切相關。
隋文帝在位時期,為了讓人民在飽受戰爭之苦後得到機會休養生息,堅決主張輕徭薄賦,寬刑省法。正是因為如此,隋朝之初才能繁榮昌盛,形成“開皇之治”。但是,隋文帝的繼任者隋煬帝濫用刑法,暴虐成性,不講信義,最終失去民心,使得民怨沸騰。最終,隋朝滅亡。作為大唐王朝的建立者,李淵和李世民都曾經親身經曆了隋朝滅亡之前的動**不安,並且深刻意識到隋朝滅亡的根本原因,既認識到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也深切地知道嚴刑酷法會嚴重地危害社會。為此,李淵早在晉陽起兵時就施行寬大政策。唐太宗登上皇位後,也曾說過,“對於國家大事,必須賞罰分明”。他不以個人的喜好和思想為治理國家的指導,而是把法律置於治理國家的最高位置。不得不說,唐太宗賞罰分明的思想遠超曆代帝王。
為了堅持法治,唐太宗主張大力完善《武德律》。他經常在朝堂上與大臣們討論致治與立法的各種原則。對此,大臣們觀點各異,立場不同。有人主張要采取嚴刑產生震懾作用,有人認為應該堅持仁政,才能國泰民安。魏徵就是仁政的支持者。魏徵說:“刑罰是治國之末,仁義是治國之本。在治理國家的時候,必須慎用刑典,而主張仁義。”和魏徵一樣,諫議大夫王珪也主張仁政。他們齊心協力勸諫唐太宗,唐太宗最終決定施行仁政,以慎刑寬法作為立法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