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李嘉誠來說,“分析集資,連鎖包銷”的經營策略顯得非常有效。為什麽這麽說呢?
1986年9月,長實通過其全資附屬的長江實業財務有限公司簽署一項發行港幣10億元浮動利率票據認購權證之合約,同時發行認購權證1000份,持證人可於1986年10月1日起9個月內認購另外港幣5億元之相反浮動利率之票據,均於1989年1月19日到期。目的是作為海外及香港拓展業務之用。該款由傳統浮動利率票據、認購證及相反浮動利率票據組成的商業票據發行,標誌著香港金融市場的一項新發展。長實將成為香港第一家商業機構以低於銀行拆息的利率籌集資金而載入史冊。
1986年10月,李嘉誠宣布長江實業與香港電燈達成協議,港燈發行新股1.03億,每股作價10元,集資10.3億元,收購長江實業擁有的希爾頓酒店。這是長實係公司進行的一次資產大轉移。長實在70年代初期購入希爾頓酒店,賬麵值2.5億元,因此這次將希爾頓以10.3億元出售將可獲7.8億元非經常性盈利。長實董事副總經理周年茂表示出售希爾頓酒店所套現的10億元,長實將用在本港進行再投資。
同年11月,李嘉誠宣布長江實業與和記黃埔聯合組成一家公司,委托銀行團在歐洲發行總值港幣7.8億元的可兌換國泰航空公司股份債券。該等值券持有人可以每股約5.75元之價格換取和黃及長實現時手上持有的國泰的5%股權。該等價券每張麵額為50萬港元,5年期滿,固定年息5厘,每半年付息一次,已於1987年1月發行並隨即全部售罄,實際發行額為港幣7.62億元,扣除買入價5.1億,和黃和長實這次變相批售國泰股份在短短半年內獲利2.5億多元。
長江實業通過發行巨額商業票據、批售可換國泰股份債券以及出售希爾頓酒店等不同途徑,獲得以10億元計的資金回流。市場紛傳長實坐擁巨資而有龐大的收購計劃在醞釀,“地產業可能又掀起一場收購合並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