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對祖國、對大陸的前景一直看好,他激動而深情地說:“祖國是我們強大的後盾,隻要國家安定,繼續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二十一世紀,將是中國人的世紀。”
大陸改革開放之初,在香港的中資公司或來港資曆淺,或會計製度不合上市要求,一般很難通過正常途徑上市。因此,中資上市,隻有打一些資產少或經營差的上市公司的主意。在協助中資的過程中,李嘉誠看好“借殼上市”,這和在港中資公司董事長榮智健正是英雄所見略同。
有買殼者,就有造殼者——有的集團有意分拆上市,或掏空某上市公司的“肉”,使其變成空殼,待價而沽。“醉翁之意不在酒”,買家買的不是肉,而是殼——即上市地位。
李嘉誠和榮智健在股市多方尋找、權衡,最終相中了泰富發展公司,泰富發展的前身在香港證券大亨馮景僖的旗下,幾經改組,控股權落入毛紡巨子曹光彪的手中。1988年8月,曹氏擁有泰富發展50.7%控製性股權。
泰富經營地產及投資,狀況良好。但當時曹光彪的大項目是港龍航空,與太古洋行的國泰航空展開激烈的空中爭霸戰。曹氏不敵對手,財力枯竭,焦頭爛額,為擺脫困境,隻好“減磅”。
李嘉誠的英籍高參杜輝廉任主席的百富勤,為中信的財務顧問及收購代表。1990年1月,百富勤宣布向泰富主席曹光彪以1.2元一股的價格購入其泰富股份,並以同樣的價格向小股東全麵收購。
泰富市值7.25億元,是當時的“蚊型股”。中信並無付現金收購,而是通過複雜的換股,以及物業作價的步驟完成的。李嘉誠和榮智健都曾是港龍的股東,與曹光彪打過交道,因此這次收購是經各方縝密協商的,是互利的公平交易。
到1991年6月,泰富經改組、集資、擴股之後,股權分配是:中信49%、郭鶴年20%、李嘉誠5%、曹光彪5%。泰富正式改名中信泰富,榮智健任董事長。從股權分配上,可見李嘉誠旨在促成這件事,而無意從中獲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