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在25章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取法於地,地取法於天,天取法於道,道純任於自然。)
1.本來就是這個樣子
老子說的:這個“自然”的“自”便是自在的本身,“然”是當然如此。老子所謂的“自然”,是指道的本身就是絕對性的。道是“自然”如此,“自然”便是道,它根本不需要效法誰,道是本來如是,原來如此,所以謂之“自然”。
南懷瑾說,我們如果將大乘佛學徹底貫通了,必然不會對於宇宙本體和現象的哲學問題,感到左右為難。佛家有一個名詞“法爾如是”,它是說明諸法本身本來就是這個樣子。人生來怎麽會成那個樣子?人就是那個樣子。你怎麽會是這個樣子?我就是這個樣子。一切本來就是如此,一切法便是一切法的理由,更沒有什麽其他原因不原因的,這樣就叫“法爾如是”。從“法爾如是”來看“道法自然”,最清楚不過了。“道法自然”,而“自然”自己本身原來就是如此這般,沒有別的規範可尋,再也找不到一個東西可以另為之主,“道”就是“自然”,“自然而然”,就是“法爾如是”,古人翻譯佛經,怕與老子的“自然”混合了名詞,隻好另創一詞,便叫“法爾如是”。
2.既要設身處地又要順其自然
後世之人讀古人的著作,常常拿著自己當代的思想觀念,或者現代語言文字的習慣,一知半解地對古人下了偏差的注解,誣蔑了古人,這是何等的罪過。讀什麽時代的書,首先自己要能退回到原來那個時代的實際狀況裏去,體會當時社會的文物風俗,了解當時朝野各階層的生活心態,以及當時的語言習慣,如此掌握了一個時代文化思想創造的動源,看清這個曆史文化的背景所在,這才能避免曲解當時的哲學思想和文藝創作,並給予正確合理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