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在人類的記憶中是凶猛殘暴的肉食動物,我們漢語中關於狼的詞語,全是對狼的詆毀和貶損:狼子野心、狼吞虎咽、狼心狗肺、狼狽不堪、鬼哭狼嚎、狼狽為奸……這是人類武斷地把自己的某種行為和思想強加在狼的身上,賦予了狼醜陋的人性。由於這種誤解所導致的對狼的恐懼、仇恨,人類對狼展開了殘酷的捕獵、屠殺。其實,狼的所有行為隻不過是一種生存的本能,狼在艱苦的自然環境下所表現出來的各種優秀品質仍然是值得人類學習的。
狼群最值得稱道的就是它們的團隊精神、協同作戰和統一策略,為了勝利它們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在競爭中,這種精神是絕對讓對手恐懼的,其力量也是最強大的。當今社會,一個企業的員工如果具有這種團隊精神,這個企業將無往而不勝,它一定會開創屬於自己的輝煌事業。
狼的視死如歸和不屈不撓,狼群中的友愛親情,無不震撼著我們的心靈。狼在捕食時的表現,的確極為凶殘,但狼隻有在饑餓時才捕食,隻有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才會攻擊家畜和人。這比飽暖思**欲、物欲橫流、貪得無厭的人不知要高尚多少倍了。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獨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
張瑞敏曾經說:“大草原上的生物百態在揭示著一個市場競爭的準則:競爭和變化是常態,誰也無法回避競爭,隻能置身其中。其實狼和羊都在為生存拚搏,在拚搏中進化,強者恒強,適者生存。永遠是‘有序的非平衡結構’,如果你在競爭中被淘汰掉,不是競爭殘酷,而是你不適應競爭。”
競爭是殘酷的。自然界的競爭尚且如此,更何況我們人類呢?不論是個人還是團隊,都必須麵對現實,麵對你死我活的競爭。在競爭中,不是做“羊”就是做“狼”。做“羊”,就要麵臨被吃掉的命運,所以人人都希望做“狼”,但做“狼”,需要練就鋒利的牙齒、快速的奔跑能力、十足的耐性、出眾的策略、頑強的毅力、不屈的精神,以及幾分勇敢和凶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