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陳司寇問:“昭公知禮乎?”子曰:“知禮。”孔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君取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而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
【大意】陳國的司寇問:“魯昭公懂得禮嗎?”孔子說:“懂得。”孔子走了以後,陳國的司寇向巫馬期作一作揖,請他走到自己的麵前來,然後說道:“我聽說君子不偏袒人,難道君子也偏袒人嗎?魯君從吳國娶了一位夫人,因為是同姓,所以諱稱她為吳孟子;魯君這樣做如果都算是懂得禮的話,還有誰不懂得禮呢?”巫馬期把這番話告訴了孔子。孔子說:“我孔丘算是有幸,一旦有了過錯,人家一定會知道。”
魯昭公違背了同姓不通婚的規矩,所以被陳國的司寇認為不懂禮。
看來,古人還懂得同姓不通婚的優生學哩。
當然,我們在這裏不是討論優生學的問題,而是討論孔子聞過則喜,聽到別人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就高興的問題。
對於我們一般人來說,聽到別人說自己的缺點錯誤,不跳起八丈高,橫眉毛豎眼睛就不錯了。哪裏還會有什麽“有幸”的感覺呢?
不過,仔細想想孔子所說的話,想想他為什麽會聽到別人說自己的過錯便感到“有幸”,的確也有一定的道理。
因為,自己有了錯誤別人能指出來,總比自己有了錯誤沒有人願意或沒有人敢給你指出來好啊。尤其是做領導的,做師尊的,如果沒有人願意或沒有人敢給你指出缺點錯誤,那你多半都已成了孤家寡人了罷。須知,“孤家寡人”是皇帝的自稱,高高在上,脫離群眾,在這個早已廢除了帝製的民主時代,你能夠坐得下去嗎?
所以,一個人,尤其是一個有地位的人,當聽到別人指出你的什麽過錯時,一定不要惱羞成怒;暴跳如雷,而要學習學習聖人的涵養,聞過則喜,把它當作一件“幸事”接受下來,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使自己成為一個受人尊敬的人,而不是一個可怕的人,一個沒有人願意或沒有人敢給你提意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