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奏凱歌凱旋的格蘭特將軍,如果想要借此來炫耀自己的自傲,實在是一個絕好的機會!而且誰又會對此指手畫腳呢?因為經過了一番苦戰之後,畢竟南方的軍隊崩潰了,勝利是屬於他的,格瓦將軍李將不得不在阿坡馬托克斯的縣審判廳裏簽下他的受降詞了。
他是否有一種可以自高自大的權利呢?如果是一個平常的人,恐怕就會這樣做。但是,格蘭特將軍不是一個平常的人,而大人物是喜歡謙恭而不喜歡驕矜的。格蘭特將軍對於他的勝利是很謙恭的,這從有關他自己的記載中可以看出:格蘭特將軍是這樣記載的:“李將軍還是穿著完整的軍服,這次是全新的,腰上佩著一把很寶貴的劍,可能是維吉尼亞省政府賜與他的那把劍。我穿著一套很肮髒的旅行服,是一套士兵的衣服,肩上還帶著陸軍中將的條子。我這種樣子,與他(李將軍)那6尺高的身軀,穿得很利落的外表,一定是一種很有趣的對立。不過這種情形,是我在後來才想到的。”
一個勝利和成功的人,其成就足已引起人們的注意了,因此他們是很可以謙恭的,他們有這種資本———他們的成就自然會替他們宣揚。如果你對自己能不能取得好的成就,或者能取得多大的成就還是有疑問的,還不知能否得到別人的稱讚,就開始自吹自擂無疑就是在吹牛了。如果是一個人真正值得人去稱讚的,自大就是淺薄而沒有必要的了。
李將軍在投降時穿著很莊重的軍服,這並不是不謙恭,因為他所處的地位是很特殊的。他是失敗者,作為一名軍人,當然會以此為恥辱。但是他要向人們表示,他是以勇敢的態度接受他的失敗的。他身著完整的軍服,就是意味著他雖然失敗了,仍然可以抬起頭來。他是以一種豁達的態度接受他的失敗的,這也是合乎他那偉大人格的身份的。李將軍和格蘭特將軍是一樣的謙卑,不過李將軍處在一種失敗者的地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