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你能夠為自己製訂一個完成每件事情的期限,並且盡量遵守,就能大大增進你的效率。其實很多人隻要加上一點點壓力,就會把工作做得更好,而自我設定的期限就可以提供你所需要的壓力,使你繼續把工作完成。隻有在你為一項工作設定一個期限以後,你才會有一個真正的行動計劃,否則那隻是一個虛無漂渺的希望———隻不過是你想在某一個時刻做件事情而已。請記住帕金森的定律:“工作會延伸到填滿所有的時間。”因而,派給自己或者別人的任務,永遠不能沒有期限。有時把你的期限宣布出來也有幫助,這樣別人會因此期盼你在某個時間之前把工作做好,從而增加一種驅策力。如果工作很繁瑣,你可以給自己設定幾個中期目標的完成期限,這樣你就可以用一種均衡的進度來做這件事,而不必在最後時刻拚命趕工。
一旦你為自己設定了期限,就要遵照你所設定的期限完成。如果你養成了延緩期限的習慣,期限就會失去功效,不但不能驅策你,也不足以刺激你左右的人。
傑出的企業家都會在特定的時間內給自己設定特定的工作,並在這些時間內完成這些特定的工作,從不拖拖拉拉。
對目標實現情況跟蹤查詢
如果你讓別人去做一些事情,而他們常常做不好,那你就不要問自己:“今天這些人到底怎麽回事?”而要問自己:“我是怎麽一回事?我做了什麽或者沒有做到什麽,使得這些人對我隻是空口說白話?”
其中的原因很可能是你過去對他們的影響使得他們這樣去做。不論這個人是一名下屬、一位同事、一位朋友,他(她)通常都會問自己,你“忘記”這件工作的可能性有多大———他們作出這種判斷的根據往往是過去和你相處的經驗。如果你已經建立了一定的追蹤查詢的模式,你要他們做的工作就一定會得到優先處理。如果他們根據過去的經驗而認定你可能不會去跟蹤查詢,你所交代的工作就會被他們推遲到最後,而且很可能會永遠滯留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