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別人提出的請求,違背了你的個人原則或價值觀念,拒絕是必然的選擇。然而,古語提醒我們:“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拒絕的目的,是讓對方明晰你的態度,但不是用言語攻擊對方,讓他感覺向你提出請求完全是自討苦吃。
拒絕的態度,一定是要堅定的,不能含糊其辭;然而,拒絕的話,點到為止就行了,要給對方留個台階。對於那些算不上完全無理的要求,不要全盤否定或斷然拒絕。當你無法作出最後的決定時,更要措辭謹慎。
陳老師在某高校擔任文學講師已經有20年了。最近,文學院進行了教師職稱評選,作為文學院的元老級人物,陳老師沒有入選,這讓他內心憤憤不平,想最後再爭取一下。為此,他在評定結果公布之前,跑到了校長家裏詢問情況,也希望借此向校長訴苦求情,讓自己能夠評上職稱。
校長熱情地接待了陳老師,雙方剛一入座,陳老師就開門見山地對校長說:“校長,我想知道,這次評職稱我有希望嗎?”
校長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先給陳老師到了一杯茶,笑著說:“喝點茶,最近身體怎麽樣?”
陳老師聽後,隻好接過茶杯,暫時按捺住內心的焦慮,回應說:“還好。”
校長說:“那就好,現在你們這些老教師,可是咱們學校的寶貴資源,青年教師還需要你們輔導和幫帶呢!”
聽了校長的話,陳老師覺得自己似乎還有希望,他連忙說:“作為老教師,我也會盡力,但不知道我是否能……”
其實,校長早就知道陳老師登門的目的,他順著陳老師的話說:“不管這次評得上評不上,學校都要依靠你這樣的老教師。你經驗豐富,教學得法,學生的反饋也不錯。我想,對於一名教師來說,這一點比什麽都重要,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