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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一儆百,運用威信收債
在軍事上,“殺一儆百”是用殺雞給猴子看的計策來統領部下和樹立威嚴的一種手段。在管理活動中,聰明的老板采取殺一儆百這一類間接的批評術,往往會取得明顯的成效。而在經商的催款活動中,殺一儆百,可樹立威信。隻有這樣,才能使催款活動取得圓滿效果。
2002年,某工廠解散,廠裏將一些機械等作價賣給了廠裏的工人。一些工人當即付清了錢款,還有一些工人由於當時手頭緊,許諾過一段時間再一並交清應付錢款。到了應該交錢的時候了,幾個工人按時兌現,但仍有6個工人聲稱仍沒有錢,要求緩交。一晃幾年過去了,這幾人的錢仍未見著影,其中有一個姓馬的工人,他欠的數額是這6個人中最多的。廠裏幹部前往他家催款,開始時還挺客氣地說盡快還上,後來幹脆回答說沒錢還,甚至故意和催款人捉迷藏,幹脆避而不見。其他5個工人見狀,也就賴著不還。其實經過幾年的發展,這幾戶人家家境並不困難,隻是存心想賴掉那筆陳年老賬。
為了盡快結算清楚過去遺留下來的這筆欠債,該廠的領導決定快刀斬亂麻,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這一老大難問題。為了減輕負擔,同時也為了達到殺一儆百的目的,決定先拿掉馬某這個“釘子”。於是,一紙訴狀遞到了法院。法院經過認真審理,很快就判決馬某在半個月內必須將欠款還給廠裏。馬某接判決書後,聲稱馬上按判決還錢。可規定的期限都過了,廠裏領導仍未見馬某還錢。剛開始見馬某被起訴而頗害怕並預備還錢
,可拖延仍未有製裁,使馬某看輕了判決而決定拖下去。
其他人見此情景,也都改主意拖下去不還了。
廠領導決定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於是,某天,馬某家突然來了幾個全副武裝的警察以及兩位法院工作人員,原來這裏法院開始準備強製執行了。執行人員根據馬某所欠款額,當場扣押了馬某家中的一些物品,權作債務抵押品,沒幾天,馬某乖乖拿了錢去換回了自己的東西。其餘5個工人見狀,唯恐自己也被強製執行,那可是太丟人的事,都忙不迭地立馬還上了那筆早就該還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