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裏的錢不能“露白”,心中的謀劃為什麽就要亮出來呢?
西方教育著重“表現”,主張“有能力就要表現出來”,否則和沒有能力沒有什麽兩樣。我們當然也明白“表現”的道理,知道“老虎不發威,很容易被當作病貓”。不過我們辦事的觀點,仍然是“表現不表現不成問題,怎樣表現才是問題”。
姑且拿錢財為例,西方人通用信用卡,還要把金卡拿在手上亮相。隻要站在商店門口,看見瑪麗持卡購物,便知道她身上有信用卡。歹徒尾隨瑪麗,喝令她交出信用卡,然後把她打昏過去,便可以持卡購物。就算瑪麗有信用卡保險,若是歹徒每次隻是小額采購,也很難被逮到。即使歹徒被捕判刑,瑪麗也已經受到驚嚇,甚至皮肉受傷,抓到歹徒又能如何?
我們中國人身上口袋特別多,又懂得把鈔票分開來放。每次抽出一兩張,誰知道用完了還有沒有?歹徒站在商店門口,親眼看見我們把鈔票從口袋裏拿出來,有誰能夠判定他口袋裏還有沒有鈔票?萬一尾隨老半天,他口袋裏隻剩下一些零錢,豈不是倒楣到極點?可見財不露白,精明人想做便能做到,並非空口說白話。
精明人不必要時不顯露,人家不能接受時不急著要表現。換句話說,有能力終究是要露的,但是時間、空間、人事如果有一樣不合適,那就不要亂露,以免招來不必要的困擾,徒然增加自己的苦惱。“有能力一定要表現”不過是一種比較膚淺的思考方式,往往“不表現則已,一表現便成為眾矢之的”,逃也逃不掉,徒呼奈何?
初來乍到陌生的地方,就擺下地攤,準備賣藝兼賣藥,不料侵占了當地惡勢力的地盤,觸怒了當地的老大,不但賣藝不成,反而被打傷。這種慘痛的經驗,養成精明人遇事先打聽打聽的習慣。就算有實力,也要先行深藏不露,觀望一陣子,看看情況再作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