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人自尊心是大忌。
俗話說:“樹要皮,人要臉。”所謂“臉”,就是人的自尊。人如果沒有了自尊,那便無藥可救了。沒有自尊的人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自己失去的,一種是叫人給毀傷的。對前一種人,領導者可做的努力或許很少,但後一種情況,當領導者的卻要千萬注意。不少人的自尊心恰恰是被領導者給毀傷的。
有些人由於工作上能力較差,時常不但做不好事情,反而給別人添麻煩,於是每個單位都想將他調走,似乎又沒有地方肯接納他。有的領導便會對人說:“他要是能調走,我磕頭都來不及!”這種話便是很傷人自尊心的。
事實上,即使是在工作場所中被視為無用的人,也有他自己的想法與自尊心。他或許看似低能,卻在某一方麵潛藏著特長。也許他一無所長,但他卻也因此比別人更勤奮賣力。偌大個單位,總該有適合他的工作可做,而不應對他抱嫌棄的態度。
有的人本身並不低能,但因為做錯了事,也會引得某些人說出傷人自尊心的話來。比如:“你是什麽東西?你以為我不知道你的老底嗎?”或者說:“你這種家夥,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這種話一出口,也極易傷人自尊。
調查研究表明:凡是自尊心很強的人,不論在什麽崗位上,都會盡自己的努力而不甘落後於人。明智的人要保護他人的自尊心,還要想方設法加強他人的自尊心。比如,注重禮貌,讓他們充分體會到自己作為一個人與他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或使用適當的褒獎,讓他們有榮譽感等等。
自尊心受到毀傷的人,就必然記住傷害他的人,並對之產生反感、厭憎乃至仇恨。如果這個人是他的領導的話,他要麽積極地謀劃調離本單位,要麽,便采取“不合作主義”。隻要是你說的話,你下的指示,他都不會盡心盡力、甘心情願地去辦。這樣,怎麽可能把工作搞好呢?他自暴自棄,自甘下流,什麽汙七八糟的事都幹。到頭來,他本人是毀了,工作必然也大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