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是我十年前在一家文化公司就職時認識的同事,他平時最喜歡做的就是參加一些類似“同鄉會”之類的線下活動,用他的話說就是交一點參會費,就能借此機會認識很多朋友,拓寬人脈。
有一次,他在活動中偶然結識了一位雜誌圈的“大人物”,交流甚歡,還相互留了電話。談起這件事,M揚揚得意,說對方和他聊得很投緣,說不定將來有機會一起做點兒事情。
想象總是美好的,現實卻很“打臉”。不久後,M因工作問題被公司辭退了,他沒當回事兒,也沒有反思自己到底錯在哪兒。一轉身,他就去聯係那位“大人物”,希冀著對方能給他一個更好的工作機會。沒承想,發了信息,人家沒回;打電話過去,人家說“沒空”。
認識到投靠“大人物”無望的事實後,強烈的挫敗感湧上了M的心頭。
也許,在M的認知中,那位“大人物”是很有價值的人脈;可在那位“大人物”的認知中,M卻屬於“無效社交”,甚至是一個早已被遺忘的過客。人脈有價值是毋庸置疑的,但這個價值是有前提條件的,即你自身也是有價值的。換句話說,你自己不夠優秀、沒有價值,認識再優秀、再有價值的人也沒用;隻有等價的交換,才能得到合理的幫助。
這聽起來似乎有點殘酷,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沒有人願意把時間和精力用在無效社交上,即無法給自己的精神、情感、工作、生活帶來任何進步的社交活動。當無效社交占據了過多的精力時,我們不僅無法從中獲得內在的滋養,還可能引**緒上的厭煩或是行為上的頹廢,陷入人脈倒退的陷阱,讓真正需要並值得維護的人脈被忽視。
社會學家曾經做過一項研究:人的一生中,同時交往的朋友數極限,分別是10個、30個和60個。也就是說,我們一生中真正的朋友不會超過10個。聽起來似乎少得可憐,但這些人卻是能夠在我們身陷囹圄時不離不棄、伸手相救的人;另外的30個,是時不時會聯係的朋友,偶爾一通電話、幾條消息,知道彼此過得怎麽樣就夠了;最後的60個,是關係最淡的朋友,因為某種機緣巧合相識,互換名片、互加微信,對彼此有印象,僅限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