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婚姻,就會有人給出“門當戶對”的建議。可能在很多現代人看來,這隻是一條古訓,甚至是一種偏見。其實,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它是有一定道理的。
從整體上看婚姻,資源的最佳配置方式,應當是讓社會中的每個適齡男女都能夠達到帕累托最優。什麽是帕累托最優呢?它是指資源分配的一種理想狀態,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資源,從一種分配狀態到另一種狀態的變革中,在沒有使任何人境況變糟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個人變得更好,這就是帕累托最優。帕累托最優狀態,就是不可能再有更多的帕累托改進的餘地。
假設A和B是一對戀人,兩人正在熱戀中,彼此都很滿足,達到了帕累托最優的狀態。此時,如果有第三者C闖入這段關係,且A覺得和C在一起更滿足,那麽A就可能向B提出分手。麵對分手這件事,B當然是痛苦的。所以,對於熱戀中的雙方來說,任何一方的突然變故,都可能給另一方帶來傷害。由此可以認定,熱戀中的雙方達到了帕累托最優。
如果情況有變,同時出現了C和D, A和C在一起覺得更幸福,B和D在一起也更快樂,那麽A和B在分手時就會獲得更大的效益,彼此都覺得這個選擇是對的。那麽,我們也可以認為,這種分手的行為是帕累托改進。
婚姻的情況與之相似,兩個人是否決定結婚,也可以用帕累托最優來分析。倘若雙方在婚前的收益是X和Y,結婚帶來的收益是Z,那麽婚後雙方的收益就是(X+Y+Z)/2。如果這個數值大於婚前的個人收益,那麽兩個人就會決定結婚。
如果兩人的身份、家庭、地位、經濟實力相差懸殊,例如X=8,Y=2,那麽兩個人是否結婚就要看婚後雙方的收益大小了。假設Z=6,婚後的收益是8,那麽對Y而言結婚是合適的,而X是無所謂的。如果Z<6,那麽X多半就會選擇不結婚;如果Z>6,雙方在婚後都會獲益,因而會選擇結婚。如果兩人各方麵的條件相當,那麽隻要Z>0,婚後的收益都會比婚前的收益大,兩個人就會選擇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