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亞當·斯密認為,“利己心”可以說明一切經濟生活的活動與規律。他認為,利己是人的本性,凡事都會從自身利益出發采取相應的策略,且人們都有“交換傾向”,以利他人之物來換取利己之物。但是,滿足“利己心”的途徑必須是經濟自由,自由經營、自由貿易、自由競爭。如果每個人都想著讓自己的產品實現最大價值,那麽“利己”行為的結果就是資本的最大利潤。
就企業而言,其經營和發展都要圍繞客戶展開,唯有達到利人利己,才能創造財富。這完全符合經濟學中談到的“理性人”的基本假設:在市場經濟中,每個人都在為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活動。如果一方把利益占盡,另一方勢必會選擇退出這場利益博弈的遊戲,從而終止活動。
做生意不是一場零和博弈的遊戲,而是一場能夠獲得雙贏的交易。企業獲得利潤,客戶獲得心儀的產品或服務,隻有這樣的關係,才能持久。從這個角度來說,企業經營者和管理者都要具備雙贏的思想,不能把做生意當成一種角鬥,隻顧追逐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是要兼顧客戶的利益,讓雙方都能獲利。
李嘉誠在多年的商戰中一路高歌,這與他利人利己的觀念是分不開的。他說:“我覺得,顧及對方的利益是最重要的,不能把目光僅僅局限在自己的利益上,兩者是相輔相成的,自己舍得讓利,讓對方得利,最終還是會給自己帶來較大的利益。占小便宜的人不會有朋友,這是我小時候母親告訴給我的道理,經商也是這樣。”
收藏家馬未都也是一個很重視雙贏的人,他說:“若是我看中了一件藏品,賣家出價12萬,雖然我知道8萬元錢就能買下來,但我還會還價10萬,會讓對方有錢賺。這樣他們就會說:‘馬未都這人好,總能讓我賺錢,有古董了,我要先給他看。’若是你讓人說:‘馬未都這人一分錢也不讓我賺,我賣誰也不賣給他。’那你就完了。誰堅持讓人家有錢賺,人家就會想著誰,這就是雙贏的好處,可贏得持續發展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