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經濟學入門:理解真實世界的88個經濟學常識

39.打折隻是帶給顧客心理上的滿足|消費者剩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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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新開了一家“雜物鋪”,陳列著各種新鮮有趣的小物件。

女孩看上了一套精美的茶具,一看標價是149元,覺得有點貴,就問老板能不能便宜一些?老板見女孩很喜歡這套茶杯,說:“已經是最低價了,這是一套禮盒裝的。”女孩猶豫了,說:“要是110塊錢,我還能接受。”老板笑了說:“那我可就賠錢了,這套杯子130元,不能再低了。”女孩又跟老板進行了一番討價還價,最後這套杯子以110元的價格成交。

女孩帶著這套精美的杯子回家了,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店老板也很開心。畢竟,這是今天的第一單生意,且這套杯子的進價隻有50元,他妥妥地賺了60元。之所以給女孩留出討價還價的餘地,大方地“讓”了39塊錢,也隻是想讓女孩在心理上獲得一點滿足和安慰。

馬歇爾在《經濟學原理》中,提出過一個“消費者剩餘”的概念:“一個人對一物所付的價格,絕不會超過,而且也很少達到他寧願支付而不願得不到此物的價格。”

人們都希望以一個期望的價格購買某種商品,如果在消費時實際花費的金錢少於預期,人們就會從購物中獲得滿足;如果商品的價格高於預期,他就會放棄購買行為,同時也會產生一種滿足:雖然我沒有得到這件商品,但我也沒有失去金錢。兩者相比,顯然是前者帶來的滿足感更大,這就是所謂的消費者剩餘。

了解了消費者剩餘這一概念,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麽商家會大力讓價促銷?實際上,就是想帶給顧客一點心理上的滿足,而不是要送給顧客多少便宜,因為消費者剩餘不會給顧客帶來任何實際的收益。

商家在定價時,都是在成本之上加一定的利潤後,再出售給消費者。當你在商店看到某件物品時,並激起強烈的購買欲望時,商家就會考慮以高價賣給你,從而賺取更多的消費者剩餘。所以,即便真的看上了某件物品,也別表現得太明顯,適當地“冷淡”一點,商家會以為你不想買,就不會過多地提高價格。這樣,你就能給自己的口袋多“留”一點錢了。